東西問 | 文明根性特別策劃(二)之一:王紹光:“人民至上”為何寫入中共第三個歷史決議?
(東西問)文明根性特別策劃(二)之一:王紹光:“人民至上”為何寫入中共第三個歷史決議?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電 題:“人民至上”為何寫入中共第三個歷史決議?
——專訪香港中文大學榮休講座教授王紹光
中新社記者 安英昭
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日前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將中共百年奮斗的歷史經驗總結為“十個堅持”,“人民至上”居突出位置。
香港中文大學榮休講座教授、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員王紹光近日接受中新社“東西問”獨家專訪時指出,中共的人民觀不是抽象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因應不同發展階段而不斷變化的。中共從建黨之初就開始重視人民,發展至今上升到“堅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成為其非常關鍵的經驗。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從《尚書》記載“民惟邦本”到明清“仁學”盛行,民本思想對中國古今政治發展起何作用?
王紹光:“民主”一詞在中文里比在西文中出現更早,最早見于《尚書》,約成書于距今3000多年的戰國時期。西方“民主”概念關注“誰來做主”,而中國傳統“民主”概念關注的是“為誰做主”的問題。中文“民主”的最早含義,主要源自《尚書》記載的“民之主宰者”。
但并非所有身居大位的人都具備擔任“民之主宰者”的資格。戰國中期的孟子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他認為“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于眾也”“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可見,中文“民主”的最早含義是指施仁政、得民心的“民之主宰者”。
明末清初,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提出“天下為主,君為客”;強調官員應“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這部政治專著比西方首先宣揚“主權在民”思想的盧梭《社會契約論》早整一百年,故后世也將其譽為“中國的《社會契約論》”。
鴉片戰爭以后,還有不少人直接從古代思想資源里挖掘治國理政方式,他們多以“三代”(夏、商、周)作為理想,強調“民本”“詢謀僉同”“通上下”。1840年代林則徐主持翻譯《四洲志》、1856年英國傳教士慕維廉編譯《大英國志》,在理解、介紹歐美政治制度時,不約而同都使用了《尚書·虞書·大禹謨》中的“詢謀僉同”(意指遇事通過咨詢和商議最后達成意見一致)。近代思想家、報人王韜認為,西方議會“猶有中國三代以上之遺意”;鄭觀應主張,中國應“上效三代之遺風,下仿泰西的良法,體察民情,博采眾議”。
今天有些人會批判他們“以西方制度有中國根源”,我倒不這么看。他們從中國古代典籍中發現“為誰做主”的思想資源,對今天治國理政也是有用的。
中新社記者:您曾指出,在民主實現方式上,西方更關注“公眾參與”而中國更強調“群眾路線”。差異是什么?
王紹光:西方“民主”一詞出現在約2400年前,原意類似于“人民當家作主”。遺憾的是,西方從來沒有實現過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只是一種可望不可即的理想。很多西方學者著書直言“西方沒有民主傳統”,從古希臘到20世紀初,“民主”在他們眼中都是一個“壞東西”。
在整個19世紀的西方文獻中,“民主”一詞出現的頻率相當低。法國學者愛彌爾·法蓋(Emile Faguet)曾感嘆道:“幾乎所有19世紀的思想家都算不上民主人士。在寫作《19世紀的政治家與道德家》一書時,我曾花了很大功夫,希望找出哪怕一位民主人士,以介紹其民主理論;但最終一位也沒找到,真讓人掃興。”
“民主”真正被西方社會廣泛接受,還要到20世紀以后,且是類似于熊彼特提出的“最低限度的民主”。那是一種形式上的民主,民眾只要有權在數個精英集團中挑選由哪個集團來統治,就是“民主”的。在這種民主模式下,人民無法當家作主,因為不存在整體的“人民”,“人民”的作用只是每隔幾年選出一批政客為他們作主。
在民主實現方式上,西方政治學關注“公眾參與”,中國則更強調“群眾路線”。“公眾參與”是形式民主的典型,其假設所有人都有同樣的參與能力,都對政治有同等的影響力,就像政策制定過程中存在一扇“彈簧門”,決策者在里面,公眾在外面。公眾有權推開那扇門,參與屋內的游戲,但決策者卻不會走出戶外,而是坐等民眾參與。大量實證研究發現,“公眾參與”是一個沒有依據的假設,因為政治參與是完全不平等的。
雅克·巴爾贊在93歲高齡時說道:“在西方真正民選的政府中,這一制度已經離它原來的目標和運作模式漸行漸遠。首先,選民投票率大為下降;國家大選的勝出者常常是以不到選民人數一半的票數當選的;人民已不再為有選舉權而自豪。這種漠然出自對政治家的不信任和對政治的輕蔑,盡管這兩者正是代議制政府的機構。政治成了貶義詞,被冠以此詞的行動或機構被人們嗤之以鼻。”
中共的群眾路線則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中國傳統的民本思想,又在實踐中創造出“人民至上”的理念,其邏輯與西方“公眾參與”幾乎恰好相反。它強調,無論哪一級別的決策者都必須深入到群眾中去,而且還形成了一套制度,包括駐村干部要與基層民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等。這里暗含一個假設,既然民眾對決策的影響不同,那么決策者就要主動接觸那些最底層、生活最困難、發聲能力最弱的社會群體。
中新社記者:人民性是馬克思主義的突出特征,這與中國傳統民本思想有何相似之處?對中共的人民觀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王紹光:青年馬克思曾經試圖探索一種“真正的民主制”,但成熟的馬克思最終以探索“人的解放”為目的。他提出“普遍的人的解放”的主體力量是無產階級,強調“人的解放”涵蓋政治解放、社會解放和個體解放三個向度。正如高放教授所概括,馬克思主義理論是“人的解放學”。
中文語境下,“人民”是由“人”和“民”兩個語素組成的復合詞,二者原來分屬兩個完全不同的群體,“人民”這個概念的出現則只有大約百年的歷史。1920年,陳望道翻譯《共產黨宣言》時將“People”譯為“人民”,此后共產黨人翻譯的《共產黨宣言》均沿襲這一譯法。但在中共早期文獻中,“工農兵”“無產階級”的出現頻率更高,因為彼時工、農、兵就是人民的主體。
中共真正提出系統的人民觀,是1935年的瓦窯堡會議。會議通過的《中央關于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中“人民”一詞出現了57次,超過此前7年中共文獻的總和。毛澤東在《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確定了中共人民觀的四個基點,即“人民”的內涵、外延、主體、數量。在不同歷史時期,人民的內涵、外延可能會變,但其主體地位和占最大多數的數量不會變,這是中共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體現。
中新社記者:中共百年歷史上第三個《決議》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堅持“人民至上”寫入決議有何現實意義?
王紹光:總體而言,三個《決議》都是通過總結歷史經驗,形成對未來的指導意義。中共一個很好的傳統,就是每過一段時間就對過往的經驗做一次梳理和總結,有利于凝聚共識,團結一致向前看、向前走。
1945年,中共七大前通過的《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人民”一詞出現了59次。當時的背景是抗日戰爭即將勝利,中共因此發出爭取全國解放的動員令。1981年,中共十二大前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人民”一詞出現了193次。當時的背景是改革要從農村“進城”,中共因此發出改革開放的動員令。
2021年,中共二十大前通過了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發出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前進、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動員令。此次《決議》中,“人民”一詞出現了249次,更重要的是,《決議》將中共百年歷史經驗總結為“十個堅持”,第二便是“人民至上”,其中的歷史意義不言而喻。
中共從建黨之初就開始重視人民,發展至今上升到“人民至上”的理念,成為其非常關鍵的經驗。第二個《決議》對第一個《決議》的評價是“統一了全黨的認識,加強了全黨的團結,促進了人民革命事業的迅猛前進和偉大勝利”,現在可以說第二個《決議》也是如此。第三個《決議》也會產生這樣的作用,未來30年再回頭看的話,它的歷史意義會更加清楚。(完)
專家簡介:
王紹光,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員,香港中文大學榮休講座教授。他于1982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士學位,1984年獲美國康乃爾大學政治學碩士學位,1990年獲美國康乃爾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他曾在1972-1977年任教武漢市堤角中學,1990-2000年任教美國耶魯大學政治系,1999-2017年任教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系,2017-2020年任教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蘇世民書院。他已出版中英文專著與合著約40種,并在中英文刊物上發表數百篇文章,其研究興趣包括有關民主的制度史與思想史,比較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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