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明:房地產稅是共同富裕中實現“房住不炒”的必要手段
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原副院長白景明29日在中新社主辦的“中新財經2021年會”上表示,房地產稅是共同富裕中實現“房住不炒”在存量方面的必要手段。
今年10月份,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27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總結2021年財政工作時提到“做好房地產稅試點準備工作”。
白景明指出,房地產稅是一個新稅種,所以要研究立法,要試點。過去關于房地產的是和土地沾邊的稅,例如: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等。現在,房地產稅要進入試點階段,試點方案草案已經有了。可以看出,在房地產稅立法改革上,中國采取了穩中求進的推進方式,是兼顧公平和效率的。試點期是五年,從摸索經驗的基礎上上升到法律,是積極穩妥的。
他強調,房地產稅涉及面廣,技術上要求也高。從國際經驗來看,住房保有稅是按評估值課稅。評估值的核定非常復雜,比如:北京的二手房,差一條街就不是一個價,稅務部門要進行核定。而且,房地產稅還涉及到中央、地方的利益關系。
白景明強調,房地產稅要成為共同富裕中實現“房住不炒”、保證房地產調控在存量方面必要的手段。
實現共同富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白景明指出,從2000年之后,中國就開始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稅負。經過數次改革,在提高費用扣除額、減低稅率、增加專項扣除等之后,月收入1萬元人民幣(及以下)基本不用納稅。
“有人可能稅前是中等收入,稅后就不是了”,他說,改革之后,很多人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降至6400多萬,增加了民眾的消費力。
值得注意的是,2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完)
- 專題:中新財經2021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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