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力穩就業:大學生創業支持多 擴大國企招聘規模
中新網杭州10月12日電(王逸飛)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下稱通知)在浙江省政府官網發布。通知就包含大學生在內的重點人群創業明確了多項政策支持舉措,同時提出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等內容。
根據通知,浙江將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持證殘疾人、自主就業退役軍人等作為重點人群,予以創業就業支持。
在完善創業擔保貸款制度方面,該省明確,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和在校大學生創業,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重點人群申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小微企業招用重點人群符合一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為加大重點人群創業支持力度,通知提出,重點人群初次創業,正常經營滿6個月的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可按規定申領最高10萬元的創業補貼。此外重點人群創業,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可申領不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帶動3人及以上就業的,可按規定申領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圍繞拓寬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渠道工作,浙江在繼續發揮企業吸納就業主渠道作用的基礎上,明確提出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等。
該省將推動國有企業帶頭吸納就業,全省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一般不少于上年度,并將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納入國有企業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同時2023年,浙江全省推出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數不少于上年度。
此外,在促進靈活就業方面,通知明確,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按規定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費的三分之二,核定補貼的繳納基數不超過全省上年度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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