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防風險,重點是穩妥有序化解經濟金融領域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今年以來,各地各部門在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政策效果如何?接下來從哪些方面發力?特邀請專家圍繞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嚴榮:
加快探索樓市新發展模式
本報記者 亢 舒
切實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積極推動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盤活改造各類閑置房產。
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嚴榮認為,當前我國重點房企流動性風險有所緩解,隨著“三箭齊發”融資政策效應逐步顯現,重點房企在融資上得到了較大力度的支持。但是也要看到,當前重點房企處于流動性緩解和信用修復的過程中,多年來“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發展模式的弊端尚未完全消除。
“接下來,應進一步弱化房地產市場風險水平,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外溢。”嚴榮表示,需求側政策在不斷優化,應持續樹立各方對市場復蘇的信心。“因此,要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釋放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嚴榮認為,要重視房地產市場運行與宏觀經濟社會因素之間的正向循環。“隨著我國宏觀經濟持續向好,就業形勢穩定,居民收入有良好預期,也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積極作用。從長遠看,我國城鎮化仍處于發展階段,新市民規模較大,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很大潛力,房地產市場長期穩定發展具有堅實基礎。”嚴榮說。
對于防范和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嚴榮建議: 一是加快推進對新發展模式的探索。探索新的發展模式,是黨中央、國務院對房地產發展提出的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消除多年來‘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發展模式弊端,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已發生重大變化,已從總量供不應求轉向供求總體平衡、區域結構矛盾突出的新階段,未來房地產市場面對的各類潛在風險顯著增大,現行房地產發展模式面臨的挑戰十分嚴峻,迫切需要探索建立新的發展模式。
二是加快房地產全產業鏈技術升級。以綠色化、智能化為引領,積極推進產業現代化,提升房地產行業的科技創新水平,推動房地產業從以房屋新建為主帶動的制造業發展向增存并重帶動的服務業和制造業轉型升級轉變。抓住新一輪技術革命的窗口期,推進綠色低碳、數字智能技術應用,提供功能更加合理、質量更加優良、品質更加宜居的房地產產品,拉動更有質量的新一輪經濟增長。
三是引導房地產資金良性循環。應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健運行。構建新的房地產開發運營模式,避免金融風險在單一部門過度累積,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從“掙快錢”轉向“掙久錢”。推動居民部門從加杠桿購房轉向租購并舉,實現需求轉變。引導地方政府逐步擺脫對土地財政和土地融資的過度依賴,以發展模式轉型獲得高質量發展的收益,提升發展可持續性。金融機構逐漸降低開發貸款比重,提高投向城市更新、長租房等長周期、低風險、穩定性強的信貸資源規模。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吉富星:
建長效機制防地方債風險
本報記者 曾金華
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我國持續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開好“前門”、嚴堵“后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制度體系,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行為,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今年以來,在落實‘省負總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各負其責’基礎上,圍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融資平臺債務等大口徑地方債務,加強財政金融協調,聚焦債務風險較大的重點地區及主要債務風險領域,多措并舉、分類施策化解存量債務、嚴控隱性債務增量。”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吉富星說。
中央對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進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一攬子政策措施,著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總體看,一攬子化債政策有效緩解了高風險地區、重點風險領域累積的風險,較大幅度降低了利息負擔、優化了期限結構、增強了流動性,有力緩釋、化解了隱性債務、融資平臺債務等地方債務風險,并遏制了不合理債務增量。”吉富星表示,從總量上看,我國政府債務水平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處于相對較低水平,且有較高經濟增速和相對優良的資產作支撐,風險總體可控。
下一步,如何推進更好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工作?吉富星認為,要堅持“開前門、堵后門”“控增量、化存量”,推動“一地一策、一債一策”等分類治理及融資平臺轉型,打好防范化解風險的“組合拳”,著力構建兼容促發展、防風險的長效機制。
首先,開好“前門”,優化中央地方債務結構、債務額度分配和資金供給模式,加強跨周期調節,促進經濟穩定增長。
其次,嚴堵“后門”,嚴格管控政府投資項目融資、管控好金融“閘門”,對不同風險區采取差別化的債務硬約束機制,遏制債務不合理增長。嚴控“三保”存在缺口且債務率高的地區新上項目,從嚴審批債務高風險地區新上政府投資項目。著力加強風險源頭管控,充分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嚴格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融資平臺提供新增融資。
再次,繼續積極穩妥化解地方債務存量風險,同時,加快推動融資平臺分類轉型。進一步加強部門協同、政策支持力度,有力有序實施存量債務展期、降息、重組、置換等,形成合理的多方協同化債的激勵約束及風險分擔機制。同時,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債務和資產,剝離政府融資職能,并防止地方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平臺化”。
此外,加強債務合并監管、穿透監測,建立大口徑、常態化債務監測、預警機制,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吉富星建議,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監管工作協同,重點強化涵蓋融資平臺各類債務風險的監測預警機制,并規范、監測其他國有企業融資行為,加強政府投資和重大公共項目預算及支出管理,嚴格控制債務增量。
“總之,既要壓減低效、違規投資,遏制不合理的債務增量,又要積極穩妥化解存量、緩釋風險,還要通過經濟發展、制度完善來真正防范化解風險。”吉富星說。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廣子:
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
本報記者 郭子源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這為未來一段時期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廣子表示。
李廣子認為,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一是公司治理效率較低。優質股東缺乏,股東行為不夠規范;內部治理效率不高,未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架構;省聯社體制與現代公司治理存在沖突。二是金融科技應用不足。自身科技研發能力不足,對金融科技的應用主要依托于外部力量;部分中小金融機構與外部科技公司的合作抬高了金融服務成本,且收益與其承擔的風險不匹配。三是政策支持不夠完善。農地抵押貸款制度不健全,農地流轉和交易市場不健全;物理網點成本偏高等。
由于現階段不同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業績分化明顯,李廣子建議,應結合不同機構所處的發展狀態,分類施策。其中,對于大多數處于正常經營狀態、風險相對較低的中小金融機構,政策的著力點是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其競爭力。
一要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規范股東行為,提高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透明度,減少非公允關聯交易;持續優化股權結構,調整優化中小金融機構股東資質條件,簡化合格戰略投資者引入程序;改善內部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架構和運行效率,推動未完成改制的農信社改制成為農商行;加快推進省聯社改革,淡化省聯社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功能。
二要加強金融科技的應用。引導中小金融機構利用科技手段對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業務流程等進行改造;引導、規范大型金融機構或外部科技公司對中小金融機構的科技輸出;規范中小金融機構與外部科技公司的合作。
三要優化網點布局。引導中小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允許中小金融機構根據需要撤并鄉鎮網點。
對于產生一定風險苗頭的中小金融機構,要加強早期干預與處置,防止風險進一步惡化。對于發生嚴重金融風險的,要在明確風險處置責任分工的基礎上,引導部分高風險機構有序退出市場。
一要明確風險處置的責任分工。被處置金融機構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承擔風險處置的主體責任;存款保險基金、行業保障基金等依法履行風險處置、行業救助職責;地方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的屬地責任。
二要健全早期糾正機制。健全金融風險防范、化解、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于高風險機構強化“限期糾正”硬約束,做到“不糾正即處置”;針對評級好的金融機構建立預警指標體系,適時調整預警指標的閾值設置。
三要完善市場化退出機制。通過兼并重組方式化解風險,提高中小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引導部分高風險機構退出市場;鼓勵各類資本參與中小金融機構兼并重組,適當放開優質銀行入股異地中小金融機構的限制,適度放松社會資本參股和控股金融機構的數量限制。
四要完善不良資產處置制度。加快構建多層次不良資產處置及經營市場體系;改進不良貸款轉讓制度,特別是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制度,提高轉讓效率。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及研究部總監龐溟:
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
本報記者 姚 進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以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近年來,金融管理部門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健全金融穩定工作體制機制,有序處置化解了一批影響大,有緊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風險點,有力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大局。”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及研究部總監龐溟表示。
龐溟認為,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重點是提高金融治理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精細性、有效性,實現監管科學化、常態化、長期化、立體化。要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防止傳統金融風險與新型金融風險交叉共振。要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有效彌補分業監管體系的缺陷,提升金融監管效能。要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強化中央統籌功能和現代金融監管能力,落實地方監管職責和屬地責任,明晰央地權責劃分和協同監管格局,實現對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跨機構類型的各類金融業務、金融產品、金融行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促進實現金融監管高效度、全覆蓋。
“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要點是規范金融市場行為,合理引導預期。”龐溟進一步表示,要建立和更高水平開放、更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監管體系,構建橫跨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并結合機構監管、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的大數據平臺、審查體系、預測體系等。要增強政策協同與協調,豐富風險應對政策工具,防范區域性、系統性、外部性風險和跨境傳遞共振,防范世界經濟波動和國際經濟政策外溢效應帶來的風險沖擊。要辯證看待市場的自我調節和修復機制,加強與市場溝通,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重點關注金融市場大幅波動和疊加風險、外部輸入性風險、聯動下行風險,完善各種場景下的應對預案與保障機制。
當前,我國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數據顯示,2023年二季度末,我國金融業機構總資產449.21萬億元。其中銀行業機構總資產406.25萬億元,資產占比超過九成。銀行業占主體地位,銀行穩則金融穩。從中國人民銀行按季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評級的結果看,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近4000家商業銀行中,絕大部分銀行處在安全邊界內;高風險銀行數量僅300余家,資產占全部銀行的不到2%。資產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銀行評級一直優良,部分銀行主要經營指標居于國際領先水平,發揮了我國金融體系“壓艙石”的關鍵作用。金融機構監管指標處于合理區間,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4.66%、1.62%和206.13%,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88%,證券公司風險覆蓋率、平均資本杠桿率分別為255.38%、18.78%,信用風險處于可控水平,損失抵御能力總體較為充足。
“接下來,還需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強化系統性風險、影子銀行和金融科技創新監測分析,健全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機制,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強化金融保障體系建設,分類施策、及時處置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切實防范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龐溟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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