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賦能,撐起大灣區“創新脊梁”
“科技成果只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才能顯示其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市人大代表、廣州南粵基金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設立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以下簡稱為“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一公里”。
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不僅是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新脊梁”,更是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抓手。這條連接了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的科技創新走廊,覆蓋了珠江東西兩岸主要城市,聚集了大灣區各城市的創新資源與優勢,如今正形成強大的磁吸效應,一批批高素質人才、研發平臺、產業化基地在這里形成聚合效應,粵港澳區域協同創新體系所蘊含的蓬勃創新能量正不斷釋放。我們可以看到,在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的串聯下,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空間布局逐漸成形。
從整體來看,科技創新走廊發展趨勢向好,但落到具體,關鍵要看相關科技成果能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象牙塔里的應用性科研成果,唯有走向生產線,方能體現其真正的價值。要打通科技成果邁向市場化、產業化的“關鍵一公里”,讓其從科研室走向工廠、從書本走向市場,離不開金融投資的大力支持。
任何科研投入與成果產出都有成本。在高風險、回報周期長的科研過程中,誰最能承擔“成本”二字?毫無疑問是“資本”。事實上,前沿技術方向和產業發展方向具有高度敏感性的風險投資,往往是科技成果轉化的直接推動力。尤其是種子輪、天使輪的風險投資,更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加速器。因此,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一公里”,需要知識與資本更緊密結合,讓金融更好地賦能于科創企業。由此可見,設立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頗有現實意義。
此外,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亦是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改革的有益嘗試。在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正如林濤代表建議,可由廣州牽頭,申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支持,聯合深圳、香港、澳門、東莞等灣區城市,共同發起設立“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這既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又能帶動金融資本和民間投資向科技成果轉化集聚,有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從而充分調動各類評價主體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生態,加快成果落地落實。
相信在日益完善的金融賦能之下,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定能撐起大灣區的“創新脊梁”。
(陳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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