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警方:“解救”1600多只野生中華蟾蜍 放歸大自然
中新網成都12月24日電(王爵 楊波)對于在農村生活的人們來說,“癩蛤蟆”并不稀奇。但是,若有人非法捕捉、售賣,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近日,四川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區分局聯合該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查獲一起非法捕捉和收購“癩蛤蟆”案件。
經南充市高坪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野保部門相關人員初步鑒定,該動物是野生中華蟾蜍,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與麻雀、壁虎、青蛙、蛇類等一樣在《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捕捉逾20只野生動物就涉嫌非法狩獵罪,收購者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或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這些野生動物對于維護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2月23日上午,為了確保該野生中華蟾蜍不受二次傷害,南充高坪區公安分局森警大隊積極協調該區人民檢察院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野保部門,并聯合啟動涉野案件快偵快破工作機制,為案件偵破、偵辦流程開啟綠色通道,大大縮短了中華蟾蜍的扣押存放時間。并就如何放生制定了詳細的方案,確保放生水域適合中華蟾蜍在野外的生存,不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也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
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檢察院楊涵波現場表示,犯罪嫌疑人唐某的行為主要涉嫌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款,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當日下午,南充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查獲的1600多只野生中華蟾蜍進行抽樣檢查后,并放歸大自然。南充高坪區公安分局森警大隊相關民警表示,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希望有關市民發現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的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野保部門等進行舉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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