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北京市決定從2003年1月20日起調整水價。這次水價調整后,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2.90元(其中自來水價和水資源費2.30元,污水處理費0.60元)。
根據有關方案,今年北京綜合水價每立方米提高0.64元,其中水資源費為0.30元,自來水價為0.18元,污水處理費為0.16元。
具體方案如下:
-水資源費市自來水集團公司用地表水和各自來水廠抽取的地下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30元調為0.60元;城鎮自備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1.20元調為1.50元;其他行業用水水資源費相應調整。
-自來水價格居民用水每立方米由2.00元調為2.30元(提高的部分為水資源費);工商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2.90元調為3.20元;其他行業用水價格相應調整。
-污水處理費居民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0.50元調為0.60元;其他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1.00元調為1.20元。
-中水價格中水銷售價格統一制定為每立方米1.00元,中水用戶使用的中水免收污水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