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舉措助力“中華水塔”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加速
中新網西寧12月24日電 (記者 孫睿)“今年以來,青海省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提升,我們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聯動,完成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建昱24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當日,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懂青海愛青海興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專場新聞發布會。
劉建昱表示,今年以來,全省生態環境系統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為重點,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美麗青海建設,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執法監督處)處長余全盛介紹,今年以來,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聚焦當前重點任務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九項舉措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努力爭當深化青海高原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的促進派、實干家。
在推動生態環保責任落實上,青海省結合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能調整,及時修訂《青海省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基本實現有責部門全覆蓋。并制定相關政策深化運用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同機制,推動生態環境問題抓早抓小,嚴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在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上,開展全省生態保護成效監測評估試點,探索建立成效監測評估體系,為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技術支撐。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試點地區新(改、擴)建企業均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協同省發改、統計等部門探索建立生態產品總值(GEP)考核機制,努力探索打通生態產品價值的量化與轉化通道。
在健全生態環境執法體系上,青海省有序推進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與省編辦等部門的溝通銜接,推動市州整合自然資源、林草部門行政執法職責及人員力量,編制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探索建立“大生態”環境監管體系。
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上,青海省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寫入地方法規,建立“一案雙查”制度,以辦案部門“全覆蓋”推動損害賠償案件數量和質量“雙突破”。各市州突破賠償權利主體資格限制,適度拓展權利主體范圍,鼓勵縣級政府開展磋商索賠,全面推動制度落實。以木里礦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為契機,強力推動案件篩查辦理,目前全省辦理案件180余件,涉案金額約34億元。(完)
國內新聞精選:
- 2024年12月24日 19:49:34
- 2024年12月24日 16:26:57
- 2024年12月24日 14:42:52
- 2024年12月24日 12:44:29
- 2024年12月24日 11:39:15
- 2024年12月24日 09:30:13
- 2024年12月24日 09:09:13
- 2024年12月23日 15:49:24
- 2024年12月23日 14:13:38
- 2024年12月23日 1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