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電信網絡詐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相關法律案看點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題:嚴懲電信網絡詐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相關法律案看點
新華社記者白陽、齊琪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將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北京召開。
如何遏制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野生動物致害防控機制怎樣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如何保障?在26日舉行的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楊合慶就本次會議擬審議的法律案相關情況進行了介紹。
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的懲戒力度
“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損害社會誠信和國家形象。”楊合慶表示,即將提請審議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三審稿,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的懲戒力度,并對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職責予以強化。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對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犯罪的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并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尚不構成犯罪人員的行政處罰力度;進一步明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外,造成他人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在完善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責任體系方面,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務院建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機制。地方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開展綜合治理。公安機關牽頭負責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金融、電信、互聯網等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反電詐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揮審判、檢察職能,依法防范和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草案三審稿還規定了政府部門之間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的協同配合和聯動機制,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反電信網絡詐騙職責的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法律責任。
健全野生動物致害防控機制
近年來,我國野生動物的保護成效明顯,但一些地方發生野生動物傷人毀地、隨意放生、動物園動物脫逃等事件,引發公眾關注。楊合慶表示,對這些問題,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作出針對性規定。
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健全野生動物致害防控機制。有關地方政府應當采取種群調控、建設隔離防護設施等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時,將中央財政對野生動物致害的預防控制及致害補償的經費補助范圍,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擴大到其他致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
隨意放生野生動物,影響當地群眾生產生活,也可能危害生態環境。楊合慶表示,修訂草案二審稿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野生動物放生行為,授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野生動物放生的具體管理辦法。
對于動物園中的動物逃脫問題,修訂草案二審稿規定,人工繁育野生動物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動物傷人和逃逸。因野生動物傷人和逃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新增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
農產品是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其質量安全與食品安全密切相關。即將提請審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新增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是強化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的重要舉措。”楊合慶表示,此次修法在之前農業農村部試點的基礎上,明確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收購農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將承諾達標合格證等標識附加在銷售的農產品上,通過承諾達標合格證可以查看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承諾內容、承諾依據等信息。
比如,農產品的生產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根據質量安全控制、檢測結果等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內容是不使用禁用停用的農藥獸藥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等,將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確定為一項法律義務。
“修訂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完善‘從田間地頭到老百姓的餐桌’的全鏈條安全監管制度,與食品安全法作出了較好銜接。”楊合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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