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門鎖被商家拍攝短視頻帶貨 法院:道歉并賠償
短視頻帶貨是新興的電商形式,但拍攝時拍到了不知情的消費者是否算侵權呢?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前些日子就審理了這樣一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今年2月,重慶的王女士在網上購買了一把智能門鎖,安裝的時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商家拍攝了視頻短片并發到了網上。
覺得被侵權的王女士協商無果后起訴了商家。最終,法院判決商家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我們通過這起案件的審理,來看看拍攝視頻的侵權是如何界定的。
這是商家發布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的視頻,原告王女士正是因為在短視頻平臺刷到了這條視頻,才決定起訴對方的。
王女士說自己當時想要給家里的防盜門更換智能門鎖,剛好在某短視頻平臺看到了這家智能門鎖商家的短視頻,于是就在網上下了單。
王女士下單后的第二天下午,工作人員來到王女士家中安裝門鎖,并進行了視頻拍攝,經過剪輯后發布在短視頻平臺。在這條視頻中王女士和她的家人都被拍攝入鏡。
自家更換智能門鎖,卻被商家拍攝成了短視頻,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商家的龍套演員,甚至還被觀看這條短視頻的網友評頭論足。這讓王女士十分氣憤。
于是王女士第一時間就聯系了這家智能門鎖的商家,要求對方將這條短視頻進行下架處理。
大約一個多小時之后,智能門鎖的商家下架并刪除了這條短視頻,但雙方對王女士要求的賠償金額協商未果。于是王女士將商家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智能門鎖的商家對自己賠禮道歉并且賠償自己的名譽損失、肖像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萬元。
商家是否構成對原告肖像權和名譽權侵犯
王女士認為商家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名譽權。智能門鎖的商家則認為在此前的微信聊天記錄里,王女士已經同意了他們拍攝短視頻,也就是默認可以發布上網了。面對原被告雙方的意見,法院將如何審理呢?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法官 劉暢:被告將安裝門鎖過程中,拍攝視頻時,拍攝到了原告及家人的肖像,并且用于廣告宣傳,是否構成對原告肖像權和名譽權的侵犯,這是雙方的爭議焦點。
原告王女士認為,雙方在微信聊天中,自己從未明確同意過被告對自己安裝門鎖的過程進行拍攝。被告在未經自己授權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拍攝了安裝視頻,并且上傳到網絡短視頻平臺進行宣傳,已經侵犯自己和家人的肖像權。
被告對這個說法并不認可。被告提出,他們在為原告提供門鎖安裝服務時,已經提前一天在微信上告知了原告會有視頻拍攝,但原告沒有明確提出意見,因此他們認為,原告對于現場拍攝行為是表示默認的。
被告還提出,自己長期拍攝門鎖安裝視頻并在短視頻平臺進行宣傳,原告王女士也是因為看到了他們此前發布的短視頻才會選擇購買門鎖。所以王女士早應該知曉上門安裝會有視頻拍攝。并且被告在安裝門鎖的過程中,同步進行拍攝的行為,王女士是可以看到且默許的。
對此,原告王女士表示,當時被告在安裝智能門鎖時,由于樓道燈光灰暗,自己只認為對方的行為是在照明,并沒有留意到對方在拍攝視頻。
法官釋法:構成侵害肖像權有兩大要件
本案中,要認定事實的關鍵在于被告使用原告的肖像權拍攝短視頻,是否取得了原告的同意,拍攝的短視頻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于是法官調取了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了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做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作意思表示。”
法官表示,對于被告安裝門鎖時的拍攝行為,原告雖有知曉,但并未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予以認可,不能以原告未作回應就認定原告已經接受和同意被告取得和使用其肖像。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法官 劉暢:被告在微信中只是告知說上門安裝門鎖拍視頻,但是原告沒有回復,有可能原告沒有看見,也有可能原告沒有同意。沒有證據證明原告以自己的方式,不管明示默示的方式,同意被告拍攝她的視頻。
此外,法官介紹,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條規定,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在本案中,被告拍攝的視頻對象特定,王女士并非偶然入鏡,且被告將王女士的肖像用于商業宣傳和營利,目的明確,不屬于法律規定地對個人肖像權的“合理使用”范疇,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對王女士肖像權的侵犯,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024年8月9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判決被告在其注冊經營的網絡賬號上對其未經許可使用原告王女士肖像一事發布致歉聲明,并賠償王女士經濟損失1500元。
消費者如何維護權益 商家如何規范其行為
如今,許多商家熱衷于將線下消費實況以短視頻或直播的方式展示在網絡上,以此來吸引更多客流,卻未注意對消費者的保護。對此,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商家和網絡平臺又該如何規范此類行為呢?
記者發現,許多消費者在線下場所消費時并不知道自己被商家拍攝上傳或直播到網上,消費者時常會擔心自己被動充當商家的引流道具,同時給自己相關行蹤、面部等信息帶來泄露的不確定風險。
專家表示,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加快融合,商家創新營銷方式,將消費者真實消費過程制作成短視頻上傳到網上進行宣傳,可以給更多的消費者提供真實的消費場景感受,同時這類短視頻也可能會在短視頻平臺獲取更多的流量推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個人信息保護法》也規定,商家在拍攝、直播消費者,應取得個人同意;同時,個人對其個人信息的處理享有知情權、決定權,有權限制或者拒絕他人對其個人信息進行處理。因此專家也指出,商家在進行宣傳推廣的同時,也應遵循合法、合理原則,充分告知消費者拍攝的內容、目的、使用范圍等,征求消費者意見。
除了商家要規范自身行為,網絡平臺對涉及消費場景的短視頻或直播內容也要加強審核力度。快速反應、處理、下架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短視頻或者直播內容。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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