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地方法院認定日政府怠慢回收在華化武
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圍繞舊日軍遺棄在中國的毒氣等化學武器的訴訟判決上,東京地方法院29日初次認定,日本政府在1972年日中恢復邦交正常化之后仍然在回收義務的履行上存在怠慢。
由于在戰后受到舊日軍毒氣武器傷害,13名中國公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針對該訴訟,29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勒令日本政府支付大約1億9000萬日元的賠償金。
據報道,圍繞遺棄在中國的舊日軍化學武器,確認日本政府的賠償責任迄今為止尚屬首次。
日本政府被判向13名受日化武傷害的中國公民賠償
2003年09月29日13:53
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13名受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傷害的中國公民要求賠償案,29日下午在東京地方法院獲得勝訴。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將向每名原告賠償2000萬日元(約17.24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