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今天中午宣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并就相關問題回答媒體的提問。以下為主要的答問情況。
關于撤回條例草案的理由
董建華:我們要這樣做有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因為我看到社會上存有疑慮,所以我們重新再檢討一次,然后再作出廣泛咨詢,獲得市民大眾的支持。我們在此之前是不會立法,所以是沒有時間表的。第二點,因為我聽取了很多意見,市民最關心的還是在經濟方面,如何可以令到經濟復蘇加強呢?如何可以增加多些就業機會?我覺得我們的社會是需要集中精力把經濟搞好。我們現在已看到曙光,曙光正出來,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所以我們要在那方面很努力。
因為這兩個原因,所以我們作出了這個決定,這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而作出的決定。
關于下一步工作
董建華:其實從七月十七日那日,我已說過政府對于《基本法》二十三條有兩個立場,第一個立場就是要充分咨詢,得到大家的認同后,我們再會考慮立法。第二個就是我們無時間表。但始終來說,我們都是要有明確的辦法拿到出來才可。下一步到底是什么呢?過去兩個月來我和我同事的重點工作就是在這方面。我們聽取了很多意見,我們繼續會聽取意見,政府內部又做了很多檢討,亦做了很多研究。所以今日的決定是因應我們聽取很多意見,做了很多研究和討論之后做出來的決定。
我剛才講過,我們這樣做有兩個理由,我再講過第二個理由,我覺得都是很重要的,是應就社會所關心的,我們真是在經濟復蘇方面、就業方面多做些工作,要集中精力去搞好那些方面工作。我覺得我們會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去響應市民的要求。
關于立法的時間表
董建華:現在我們沒有時間表,我們會在重新檢討后作廣泛咨詢,之后再考慮時間表。我剛才說過,我們要先聽大家的意見,得到社會支持,我們才會立法。
我們會好好的重新檢討,我們會聆聽很多意見,我們是沒有時間表的。但我再強調一點,就是我們會充分咨詢社會,在適當時候會再提出來立法,不過一定要得到社會支持。
香港真的是有履行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責任,作為一個中國公民,我覺得二十三條是應該立法的,但我剛才亦強調過,何時可以開始立法程序呢?是一定要經過廣泛咨詢,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后,我們才會開始立法程序,現在并沒有時間表。
(我)當然希望能夠早些完成(這項工作),但最重要是得到社會支持才可以做到。
以前所做的一切是否會“忘記”
董建華:不會全部把它忘記,因為在過去一年內,我們作出了十分廣泛的咨詢,聽取了很多專業人士、法律界,社會上都有很多好的意見給了我們,我們會把這些意見再重新消化,這對將來下一步的工作,我相信是一個很好的基礎。所以不可以說是浪費。
九月份的咨詢文件亦不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