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中國,人們在性、愛情和婚姻方面已經享有很大的自由,這種自由在二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凡是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人,應該對兩個現象記憶猶新:一是非婚(不論婚前還是婚外)性關系成為行政處罰的對象,多少人因為所謂“生活作風問題”印上了歷史污點,影響一生的前途;二是離婚極其困難,不但當事人兩敗俱傷,而且幾乎必定會受到來自行政方面,常常還是司法方面的阻撓,并且遭到輿論的歧視和譴責。
現在,無論非婚性關系,還是離婚,在相當程度上已被視為個人的私事,人們普遍對之持寬容態度。修改后的現行《婚姻法》增加了離婚時感情受傷害一方有權要求獲得經濟賠償的條款,這一條款十分耐人尋味。其中的潛臺詞是:從前備受輿論譴責的婚外情不再是一種道德罪惡,而轉換成了某種可以在經濟上加以計算的權益侵損,這就更加徹底地把婚愛糾葛還原成了當事人之間能以一定方式扯平的私事。
性愛生活是私生活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因而上述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公民生活中一個不受侵犯亦即受到法律保護的私人領域正在逐漸形成。若問這一重大變化緣何而來,我認為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緣自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推進。
西方歷史表明,那種保護個人自由的社會秩序正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得以建立和健全的。市場經濟不但有力地改變了人們的道德觀念,而且有效地削弱了行政機構干預人們生活的強制力量。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行政機構對他的評價,這種情形迫使他在私生活領域中也不得不按照行政機構所承認的標準行事。相反,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每一個人至少在理論上都擁有選擇職業的自由,亦即憑自己的本事找飯吃的自由,而這就意味著任何地方或單位的行政機構都不再能決定他的命運。一個人一旦擁有經濟上的自由,他在私生活領域里便也有了相當的自由,這時候,能夠約束他的就只有法律了。當然,他不能不顧忌社會輿論,可是,我們發現,一旦行政權力不再能干預人們的私生活時,社會輿論很快就會發生變化。一種更加合乎人性的新生活方式一旦得到社會的容忍和默認,它必然會迅速傳播,以至于當體制內的人起而效仿時,相關的行政權力對之也無可奈何了。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局面。
想一想在不太久以前,人們談論起西方的性自由還會感到驚慌或者艷羨,而在今天,中國的性自由水平已經不亞于許多西方國家。性自由完全不必是亂交,它在根本上是指,把兩性關系看作個人的私事,在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允許個人自由地選擇他自己所喜歡的方式,包括傳統型婚姻、開放型婚姻、非婚同居、不禁欲的獨身等等。在我看來,市場經濟在兩性關系領域所促成的最重大進步就在于此。
當然,市場經濟在這一領域還造成了其他一些重要變化,例如極大地改變了人們在擇偶時的價值觀念和衡量標準。其中,金錢的作用上升到了一個顯著的地位。不必說那些刻意傍大款的人,即使一般的男女,現在在決定嫁娶時也很少有不考慮對方的財產狀況的。對于這種現象,我們無須大表義憤。事實上,無論在何種體制下,人們在擇偶時一般都會考慮自己的實際利益,區別只在于,金錢取代權力成了利益權衡的重點。同時我又相信,不論過去和現在,總是有人更加看重感情,而不把權力或財產當作擇偶的主要依據。
我絲毫不想低估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所出現的種種負面現象。在轉型時期,滯留的舊體制的某些弊病或落后的文化傳統與尚不健全的市場經濟相結合,往往會有惡性的表現。但不能把這些現象一古腦兒都算在市場經濟的賬上。即使市場經濟是原因之一,對它的功過也應該算總賬。我們有理由期望,市場經濟的健全發展將會導致一種確保個人自由的法治的建立,而這意味著一方面個人享有充分的性愛自由,另一方面各種性腐敗和性犯罪現象將受到有力的遏制。
(來源:《中華文摘》,原題:《市場經濟與性愛自由》,原摘自《市場經濟散論》,文/周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