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五日電(記者尹丹丹)為了做好中國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業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今日發文進一步明確了國有控股企業的界定、企業輔業資產范圍等有關問題。
根據此份《關于進一步明確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范圍是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大中型企業,其中國有控股是指國有絕對控股,即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的企業。改制后為國有法人控股的企業是指國有法人絕對控股,這些企業應盡量減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在界定企業輔業資產范圍時,要以精干壯大主業、放開搞活輔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合理確定企業輔業資產。實施改制分流的輔業資產應主要是與主體企業主營業務關聯不密切,有一定生存發展潛力的業務單位及相應資產,主要包括為主業服務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運輸、設計、咨詢、科研院所等單位。
國資委特別指出,由于部分中央所屬企業經營業務較寬,主業和輔業的界線不易界定,輔業企業資產規模較大、人員較多,在實施主輔分離時,這部分中央企業輔業改制的范圍原則上應確定為輔業中的中小企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