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亞3月13日電(記者 尹海明)傳統的舊城改造拆遷方法,一般是政府以配送安置被搬遷居民土地的方式,將舊城拆遷改造交由開發商實施,這種方式的舊城改造往往都是在介入行政甚至警力才能完成。海南省三亞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探索出一個“由被拆遷人自行組織拆遷,將土地開發收益完全還利于民”的新模式,有效破解了舊城拆遷改造的難題,使10年來拆不掉的“城中村”實現和諧拆遷。
三亞市這個10年來拆不掉的“城中村”叫月川居委會,地處三亞城市中心,占地1000多畝,是三亞市最大的“城中村”。村內原住民3600多人,外地流動人口達4萬余人。區域內違章亂建的現象比較嚴重,被稱為 “最好的土地上建著最差建筑、最高商業價值的土地上產生最低社會效益”的地方。
隨著三亞城市的快速發展,月川居委會所在地段成為商業黃金地段。1994年到2004年的10年間,三亞市近十次試圖對該地段進行拆遷改造,但都因安置補償價格等問題而受到當地群眾的強烈抵觸,并因此發生過多起沖突。
2007年6月,月川居委會及7個居民小組在三亞市政府的指導下共同出資成立了股份制公司——三亞河東月川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下稱月川公司),每位居民都是公司平等的股東,每個居民小組都派出代表參與股份公司的管理。由居民自己的公司負責拆遷工作,用月川居委會黨支部書記林世耀的話說,“自己拆自己的房子就容易多了。”
月川公司已經拆遷完畢月川居委會208畝的舊城區,林世耀以其中一個面積12.9畝的新模式“試點”地塊為例,向記者解釋新拆遷模式的操作方法。
2007年10月底,該“試點”地塊拍賣,三亞市政府扣除地價款20%的規劃費用和風險準備金及政府墊付拆遷資金的財務成本后,將剩下的收益部分直接劃轉給月川公司。這些錢用于支付拆遷成本、居民補償和公司的發展基金,最大限度地考慮了居民的合法利益。
在土地拍賣后,不到3個月時間即完成了拆遷工作。“拆遷工作之所以進展順利,是因為政府把土地的價差完全讓給了群眾,群眾獲得了最大的收益。”林世耀說。
月川居委會已經自行拆除了,本地居民將如何安置?
“原住民將實現原地安置,不再像以前那樣將原住民搬走。”林世耀說,拆遷完成以后,原地塊的一部分將用作月川公司建設原居民的安置住房、出租鋪面、出租屋以及其它公共設施。出租鋪面、出租屋的產權將歸居民所有,統一由月川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居民分取紅利。
林世耀說,這既解決了原住民的長期收益問題,也發展壯大了集體經濟,同時也將有效解決“城中村”出租房管理失控,使大量無業人員盲目涌進社區而產生的一些列社會問題。
“政府在拆遷過程中‘還利于民’,并較好地解決居民今后的長期收益問題,居民的思想由先前的‘要我拆’變為現在的‘我要拆’!” 林世耀說。
“我們正在籌建一個市場,建成后每年會有400萬左右的租金收入;我們還要在現在的地塊上建設一個四星級商務酒店!” 林世耀滿懷信心地說:“未來3至5年內,這個破舊的‘城中村’將變成一個全新的花園式城市區域。”
時任三亞市常務副市長、現任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的嚴之堯與記者談起月川居委會實現順利拆遷時說,土地的價格主要由土地本身、基礎設施和商業價值三大要素構成,過去政府在拆遷改造“城中村”時忽視了“城中村”居民應該享受合法份額的基礎設施和商業價值補償,即法定給居民的權益。三亞市通過推行以地塊所在居委會成立公司組織拆遷,將土地開發收益完全“還利于民”的新模式,明確“城中村”居民的這部分權益,較好解決了居民的長期收益問題,是“三亞模式”的最大特點。
“拆遷工作難,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分歧,尤其是被拆遷戶與開發商在可期待利益上的分歧。”嚴之堯說,“只要政府‘還利于民’,實現‘城中村’舊城拆遷改造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據了解,新模式在月川居委會拆遷中運用成功后,三亞市其它一些拆遷難點“城中村”表現出極大的效仿興趣,有的已經著手用新模式啟動拆遷的前期工作。(完)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