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還制定和修改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制定了突發事件應對法,進一步確立突發事件應對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制定了禁毒法,加強預防和懲治,完善戒毒措施;制定了公證法,修改了律師法,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制定了居民身份證法、護照法,進一步完善居民身份證管理和護照管理;修訂了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制定了城鄉規劃法,修改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促進城鎮化建設和城鄉協調發展;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訂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大環境保護力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行政強制法草案已經常委會二次審議,將在下一屆繼續審議。
━━在經濟法方面,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了23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反壟斷法、個人所得稅法(三次修正)等。
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舉措。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企業所得稅法,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實現了“四個統一”,即:一是統一稅法,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公平、規范的稅收法制環境,內外資企業不再實行兩套所得稅制度;二是統一并降低法定稅率,法定稅率降低了8個百分點,同時規定了20%和15%兩檔優惠稅率;三是統一并規范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四是統一并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對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規定了較為穩妥的過渡措施。企業所得稅法的制定,有利于規范稅制,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反壟斷法是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活動基本規則的一部重要法律。反壟斷法確立了與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相符合、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符合、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預防和制止壟斷、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制度,對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控制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外資并購國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明確規定,涉及國家安全的,除依法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審查之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法的制定,對于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科技進步,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個人所得稅法是關系收入分配調節的一部重要法律,社會關注度高。常委會對這部法律先后作出三次修改。第一次修改,主要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修改,就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調整問題授權國務院作出規定。第三次修改,進一步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這三次修改,適應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新情況,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的納稅負擔。
常委會還制定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反洗錢法,修改了中國人民銀行法,以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修改了對外貿易法,以更好地適應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了節約能源法,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了港口法,充分發揮港口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畜牧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修改了動物防疫法,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農業和養殖業健康發展。
國有資產法草案、循環經濟法草案已經常委會初次審議,將在下一屆繼續審議。
━━在社會法方面,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來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通過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修改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此外,還修改了義務教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與群眾利益關系密切的法律。
勞動合同法是規范勞動關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涉及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在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基層單位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常委會經過四次審議,對勞動合同法草案作了較大修改,關鍵是如何妥善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勞動合同法針對當前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合同短期化、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務派遣關系不清、勞動監察執法不力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了勞動合同的法律地位,為規范勞動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問題始終是關系億萬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就業促進法是繼勞動合同法之后常委會通過的又一部完善勞動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該法把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寫入法律,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把行之有效的促進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從法律上確立了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和制度保障,明確了就業援助和就業公共服務制度,還對實現公平就業、削除就業歧視、保障平等勞動權利等作了具體規定,為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針對近年來勞動爭議處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總結“一調一裁兩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著眼于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對勞動爭議的處理原則、方式、程序和當事人權利義務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內容是:強化基層調解組織的作用,完善勞動爭議仲裁程序,縮短勞動爭議處理時間,規定部分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明確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針對義務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常委會在全面修訂義務教育法過程中強調: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撥付,尤其要重點扶持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義務教育的發展;從義務教育的本質屬性出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教學制度,精簡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減輕課業負擔,盡快將義務教育轉到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修訂的主要內容:一是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明確義務教育不收學雜費,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二是將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方向性要求確定下來,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三是圍繞推進義務教育,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的方針、目標和政策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是關系人民群眾幸福安康的一部重要法律。在總結抗擊非典經驗的基礎上,常委會對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健全傳染病預防、疫情報告通報公布、疫情控制制度,加強傳染病防治保障措施和監督管理;同時,強化傳染病的醫療救治措施,規定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加強艾滋病防治等,體現了對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的尊重和保護。
常委會修改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確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修改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強化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的保護責任,突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社會保險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經常委會初次審議,將在下一屆繼續審議。
━━在刑法方面,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完善懲處信用卡犯罪和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犯罪的規定,對安全生產事故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公司和企業管理秩序犯罪等方面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常委會還通過了3個刑法有關規定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刑法中“信用卡”、“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含義,明確了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這些修正和解釋,對于準確理解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打擊犯罪行為,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方面,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完善涉及公民訴訟權利的保障和實體權利的實現,特別是如何解決“申訴難”、“執法難”等問題,是近年來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所普遍關注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是在代表議案的基礎上形成的,著重從細化再審事由、完善再審程序、強化執行措施、規范執行行為等方面完善法律規定,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申訴難”、“執行難”等問題。
二、五年立法工作的特點
立法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活動。加強立法是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前提,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總結五年立法工作的實踐經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黨制定的大政方針,提出的立法建議,需要通過人大的法定程序,才能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社會一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準則。法律是實踐證明正確的、成熟的、需要長期執行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強調,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政治觀念、大局觀念、群眾觀念和法治觀念;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增強政治辨別力,特別是在制定涉及基本制度、政治體制、重大方針政策的法律時,從政治上觀察問題、處理問題;在事關政治方向、政治原則的重大問題上保持清醒的頭腦,妥善解決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通過立法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
2.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改革發展需要,正確處理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與發展市場經濟的關系。
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在達到的小康還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我們面臨著極其繁重而艱巨的任務,這就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常委會強調,立法要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深刻認識和正確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任務,緊緊圍繞促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來開展立法工作,適應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
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立足中國國情,既注重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又注重反映市場經濟一般規律,既注重消除傳統計劃經濟的弊端又注重解決市場經濟本身所固有的缺陷,認真總結我們自己的實踐經驗,吸收借鑒國外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有益做法,在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反壟斷法、企業破產法、公司法(修訂)、證券法(修訂)、對外貿易法(修訂)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密切的立法中較好地處理了一些重大問題。
3.堅持以人為本,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2004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第四個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完善了土地征收征用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完善了對公民財產權和繼承權保護的規定,增加了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這些修改對于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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