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遲日大委員:中國保障糧食安全的立法條件已成熟
中新網長春2月25日電 題:遲日大委員:中國保障糧食安全的立法條件已成熟
中新網記者 郭佳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再一次聚焦糧食安全。在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監事長、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主任遲日大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說,保障糧食安全不僅要在生產端持續發力,在立法端也要與時俱進。目前,中國糧食安全立法已具備現實基礎和經驗積累,立法條件已經成熟,《糧食安全保障法》立法進程宜加快。
2022年,中國糧食產量連續8年穩定在1.3萬億斤以上,中國人的飯碗端得更穩、更好、更牢。然而,也要看到在國內龐大的人口基數疊加和消費不斷升級的背景下,糧食需求仍在剛性增長,加之全球農產品貿易的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增強,端牢飯碗的壓力越來越大。
遲日大認為,目前《農業法》等法律中關于保障糧食安全的規定呈現零散、不系統狀態,現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規范性文件效力層級又相對較低。因此,加快立法既是化解糧食安全風險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糧食安全保障法律體系的必然要求。
遲日大在調研中發現,長期以來,中國各地開展了諸多地方糧食立法實踐,廣東、貴州、寧夏等地先后制定了相關的地方法規,加快立法已具備現實基礎和經驗積累。
遲日大建議,《糧食安全保障法》的制定要總結各地立法經驗,注重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協調;應注重維護各方主體權益,強化政府保障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圍繞糧食生產、流通、儲備、加工、消費等各環節,設計全流程和全過程的法治保障。
遲日大說,《糧食安全保障法》要統籌考慮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上的責任與分工。中央層面要進一步明確糧食流通管理的責任體系,規范糧食流通的各環節,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地方各級政府要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制度,將糧食風險基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立糧食救濟制度,完善糧食市場機制,采取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建設糧食生產和流通基礎設施,共同保障糧食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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