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實施一周年 湖北高院院長講述為母親河護航司法實踐
(兩會人物)長江保護法實施一周年 湖北高院院長講述為母親河護航司法實踐
中新網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李京澤)2021年3月1日,中國首部流域法——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守護母親河有法可依,標志著長江保護治理邁入依法實施新階段。
長江綿延湖北1061公里,作為長江干流流經里程最長的省份,湖北承擔著“長江大保護”的重任。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向我們講述湖北法院為母親河護航的司法實踐。
“狠抓執法辦案,認真實施長江保護法。”游勸榮說,這一年,湖北法院把“嚴”字貫穿長江保護法適用的全過程、各方面。僅2021年,湖北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各類案件5660件,其中審結各類公益訴訟案件320件。
“湖北法院依法準確適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讓受損生態環境得到全面修復,讓破壞長江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游勸榮指出。
長江全長6300多千米,全流域涉及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注重協同聯動,是長江保護法的亮點,也是各地落實長江保護法的重點。
這一年,湖北法院推進司法保護跨省際互聯互通。據游勸榮介紹,湖北已先后與湖南、江西、安徽、河南、陜西等長江流域兄弟省份簽訂司法協作協議三份,積極探索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和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
與此同時,司法協作正會同各個部門形成法治合力,構建起多元共治的新格局。在該格局下,困擾長江多年的非法捕撈、非法采砂等整治已見成效。湖北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單位共同研究制定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采砂罪的裁判規則,統一裁判標準。這兩類案件較上一年度有了大幅下降。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游勸榮一直呼吁設立長江生態法院,長江保護法實施一周年,他認為,設立長江生態法院是促進長江保護法更好實施的需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游勸榮說,設立長江生態法院,并由其依照該部法律,集中管轄涉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類案件,發揮司法作為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職能作用,保障該部法律的全面實施,能達到更好地保護長江的立法目的。
而在維護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方面,設立長江生態法院也有著現實意義。游勸榮介紹稱,水是流動的,長江經濟帶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案件經常出現污染發生地與損害結果發生地不一致的情況,特別是損害結果發生地可能不止一個。
目前,長江經濟帶涉及的11個省市的法院基本都設有環境資源審判庭,但“九龍治水”各顯神通,相互的銜接和協調不足,跨行政區域的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出現“爭著管”或均“不愿管”的問題,甚至出現因行政管理權限的交叉而“不好管”的現象,長江流域環境司法亟需統一與集中。
游勸榮認為,設立長江生態法院可以整合調度司法資源,避免司法權地方化,確保案件裁判標準統一,保障司法資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動長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
- 專題:2022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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