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峰會撒馬爾罕宣言:反對通過集團化、意識形態化和對抗性思維解決國際和地區問題
中新社撒馬爾罕9月17日電 當地時間9月16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領導人在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舉行元首理事會會議,并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撒馬爾罕宣言》(以下簡稱《宣言》)。
《宣言》指出,當今世界正發生全球性變化,進入快速發展和大變革的新時期。世界多極化趨勢加強,各國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信息化和數字化進程加速。與此同時,當前國際挑戰和威脅更加復雜,國際形勢逐步惡化,地區沖突和危機層出不窮,持續升級。
《宣言》稱,技術和數字鴻溝日益擴大,全球金融市場持續動蕩,全球投資萎縮,供應鏈不穩定,保護主義措施抬頭以及其他國際貿易壁壘增多,都加劇世界經濟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
《宣言》表示,全球氣候變化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對經濟增長、社會福祉、糧食安全以及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構成新的挑戰。為此,亟待采取新的辦法,以促進更加公正有效的國際合作,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宣言》指出,成員國在當前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立場相近或相同,重申堅持以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多邊主義,平等、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文化文明多樣性為基礎,在聯合國中心協調作用下通過各國間平等互利合作,構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極世界秩序。
《宣言》稱,成員國基于《上合組織憲章》原則,反對通過集團化、意識形態化和對抗性思維解決國際和地區問題,堅持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領域安全威脅和挑戰。考慮到上合組織成員國的意見,各方重申,共同推動構建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宣言》指出,成員國主張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道路的權利,強調相互尊重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內政、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的原則是國際關系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各方重申應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分歧和爭端。
在《宣言》中,成員國重申,上合組織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將基于彼此利益,從解決地區和世界性問題的共同立場出發,根據《聯合國憲章》和《上合組織憲章》宗旨原則及國際法準則,同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廣泛合作。
《宣言》表示,成員國強調,20年前通過的《上合組織憲章》具有歷史意義,為成員國在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基礎上密切開展富有成效的全方位合作奠定了基礎。成員國認為,堅持遵循上述原則,有助于打造新型區域合作模式,為鞏固歐亞地區的多邊互利關系發揮建設性作用。
《宣言》強調,成員國愿進一步加強政策溝通、安全合作、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構建一個和平、安全、繁榮、清潔的世界,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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