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議中的資源稅改革在降低浪費、平均收益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但在實際操作方面仍存在困難。深化能源格局優化還需依靠明晰產權、鼓勵創新等措施。
據《東方早報》報道,11月13日,在“2007年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透露,中國正考慮將資源稅的征收方式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
資源稅是以各種自然資源開采為課稅對象,承兌對資源消耗的補償義務,為實現對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征收的一個稅種。中國的資源稅課稅范圍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此外,地上水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土地資源等也通過其他相關資源稅費實行有償使用。
降耗削峰意義積極
從“從量計征”,轉變為“從價計征”。就是從“占多少,繳多少”,改為“賺多少,繳多少”。之所以進行這樣的調整,是因為有關部門希望更有效地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平衡資源質量差異所造成的收益差別;使開采優質資源的企業多納稅,開采劣質資源的企業少納稅,實現某種利益平衡,從而通過建立稅收調節的公平機制來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所謂“優質資源”,就是含量高、質量好、開采成本低、靠近終端市場的資源,從市場角度而言,就是開采利潤更豐厚的資源。
目前,無論是煤炭企業、石油企業,還是其他礦產資源開采企業,最大的浪費是井下的浪費,也就是采收率低造成的資源浪費。
有資料顯示,中國礦產資源浪費觸目驚心,總回收率只有30%;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也僅有35%。此外,我國大中型礦山中有43%沒有開展綜合利用。中國很多企業在資源開采中采用“吃白菜心”的辦法,將最好開采,開采成本最低的資源挖出來了事,將大量的寶貴資源浪費在地下。
從理論上而言,這一改革可能提高資源的開發效率和采收率,鼓勵企業積極利用各種可以利用的資源,從而降低資源浪費。
調整資源稅征收方法的另一個目的是平衡收益,削減油品漲價帶來的收入高峰。最近國內上調油價,有媒體質疑中石油、中石化在國內擁有大量資源,開采代價極低,卻希望按照國外的油價來作為國內定價依據不合理。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稅制問題。石油在國內開發要繳納探礦權費,但每平方公里每年僅收100元;繳納采礦許可權費,每平方公里每年收1000元;然后繳納資源稅,每噸石油14到30元人民幣。一噸原油相當于7.389桶,換言之,在一桶售價90多美元的石油中,要繳納的資源稅大約為0.25至0.5美元,這些稅收像是象征性納稅,卻按照國際現貨市場的低硫輕質原油定價,很不合理。如果按照銷售價格來計算資源稅,就可以更合理地“調節資源級差收入”。
深化執行面臨考驗
必須認識到,這次改革盡管在促進節約資源、提高效率方面有積極意義,但并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浪費資源主要是礦主短期行為所致,今天不知道明天這個礦還是不是自己的,政府還讓不讓自己繼續開采,換了市領導縣領導還認不認賬,他們對于一個朝不保夕的資源怎么可能從長計議來開采?怎么可能采購大量現代化的采掘設備來提高采收率?換了誰,誰不是先吃完白菜心再說。如果讓礦主們對自己擁有資源的利益真正能夠實現長期化,讓他們不必擔心政策朝令夕改,也許對解決他們的短期行為將更加有效。
此外,從“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給稅務征管機構帶來了一次空前巨大的考驗。過去“從量計征”,好賴有一個“國儲委”、“省儲委”把關。盡管礦主們“使錢走路子”,盡量少批一點儲量,可以逃點資源稅,但是總還有個“量”可以作為“計征”依據。但是以后“從價計征”,如何估價卻成為巨大的難題。不久前,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楊志勇研究員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表示,在同一個地區,同一種品位的資源,由于地下開采條件、地質條件、運輸條件不同,生產成本也會有很大的不同,如何進行“從價計征”?如何進行公平計價?還需要深入工作。
總之,新的計稅方式對于資源價值的科學評估,對礦產品質量價值和不同市場價格的追蹤體制提出了艱巨的要求,我們不能不建立一個有效、公正、廉潔、科學的資源價格評價體系是這一稅制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保障之一。
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調整資源稅將不可避免地造成資源性產品價格的水漲船高,必定會對相關產品價格和整個物價產生推動作用。但是,從全社會角度看,這種影響雖然提升了資源性產品價格,但也在客觀上鼓勵了勘探開發非優質易采資源的深化作業型企業,并激勵更多的企業去開發替代型資源。
□韓曉平(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