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中國婦女報以《我國仍處在腐敗易發期》為題,報道中共十六大代表、中紀委副書記劉麗英談反腐敗問題。劉麗英指出,中國仍處在腐敗易發期,當前腐敗案件呈現團伙性、吏治和司法腐敗嚴重、外逃嚴重等八大特點。
劉麗英1932年1月出生,山東省東平人。劉麗英真正被媒體廣泛關注,是1995年查辦鄧斌案。作為中紀委副書記,劉麗英迄今已在紀檢戰線工作了24年,經她手查辦的案件不計其數,其中為萬人矚目的像遼寧沈陽的慕馬案、河北原國稅局長李真案、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書記馬德案等等。但她為人一直保持低調,“不接受采訪,不參加慶典,不參加吃請”成為她最著名的原則。
中國婦女報的報道說,回顧自己24年來參加反腐敗斗爭走過的風風雨雨,劉麗英將當前腐敗案件的特點歸結為八大點:串案、窩案、案中案明顯增多,腐敗分子結成利益同盟,呈現出明顯的團伙性;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腐化于一體;吏治和司法腐敗嚴重;經濟發展的熱點領域往往成為腐敗案件的高發區;領導干部“傍”不法“大款”現象嚴重;作案方式和手段詭秘,更具隱蔽性;一些腐敗分子向國外境外轉移贓款贓物,涉案人員向外潛逃;查處與反查處、腐蝕與反腐蝕斗爭相當尖銳激烈。
劉麗英對當前的腐敗案件深感痛心疾首,她說:“我們在肯定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成績的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問題的嚴峻性。我國仍處在腐敗現象的易發時期。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不斷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突破了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但查處的這些案件只是實際存在腐敗問題的一部分,很多問題還沒有被揭露出來。”
在談到腐敗現象產生的原因時,劉麗英說:“現階段在所有制結構、分配制度和社會利益格局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滋生腐敗的因素增加了。像所有制結構的變革,帶來了利益主體的多元化,不同利益主體為了追求最大利益、盡最大可能地獲取有限的資源,往往不擇手段,引發了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的發生,而一些共產黨員理想信念的動搖,世界觀的變化也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另外,個別地區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機制,個人的意志凌駕于組織之上、違背民主集中制,也讓一些腐敗分子得以長期逍遙法外,氣焰囂張。”
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劉麗英向自己的戰友同志誠懇地提出了建議:“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報效祖國,造福百姓;用不好,不僅誤國誤民,給黨和人民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而且個人也將身敗名裂。領導干部要不為親情友情所左右,要做到‘家財不為子孫謀’。自覺接受監督,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我們每個共產黨人都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呀。”
對于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劉麗英言語間充滿豪情,她說:“查辦案件是反腐敗斗爭的前沿陣地。查辦案件是實實在在看得見的、人民群眾最容易認可的成果,反腐敗斗爭就要用實際成果取信于民。只有嚴厲查處腐敗案件,才能狠狠打擊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才能鼓舞人民群眾同腐敗現象作斗爭的信心,才能最清楚地表明我們黨內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的態度,也才能有效地鞏固我們黨的執政地位。”
報道最后說,因為年齡的緣故,參加十六大后,劉麗英就要從中紀委的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了,但她仍然深深依戀著自己所從事的紀檢工作,她說:“因為這是黨的事業,人民的事業,也是我所熱愛的事業。我會繼續關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進展情況。”(喬虹、劉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