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九月十九日電(林晗)據此間有關部門透露,今年十月一日起,浙江省的“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等特殊人員將被統稱為“歸正人員”。
據了解,今年八月二十三日,該省公布了《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并將自十月一日起實施。該《辦法》規定,“歸正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履行公民的義務,不受歧視。
業內人士認為,以往的“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等稱謂都較為消極,為這類人群走上社會帶來很多不便。雖然從法律角度“歸正人員”不帶什么感情色彩,但從社會角度看,卻具有積極意義,這是對那些曾走過彎路的人重新進入社會的一種鼓勵。
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吳強軍說,制定這一辦法,目的就是要通過人性化的關懷,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據悉,該省以政府規章形式規范和加強安置幫教工作,讓“歸正人員”依法享有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中國內地尚屬領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