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九日電(記者張朔)中共十五大以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黨政領導干部制度、國有企業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今已取得較大成果。
五年來,特別是二000年下半年以來,中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大,步伐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入全面規劃、整體推進時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是在黨政領導干部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的進展。
黨政領導干部制度改革是中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也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這方面取得的進展主要有:
——民主化程度提高,普遍引入競爭機制。
各地、各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作為必經程序,不斷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和公開程度。做到凡是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引入競爭機制,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成為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一個重要方式,從而為優秀年輕干部的脫穎而出創造了條件。各地還創造了任前公示制、票決制等新的做法和制度,力爭避免個人說了算等用人不正之風。
——推進干部交流,增強干部隊伍活力。
各地、各部門不斷加大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易地交流工作的力度,尤其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重要部門領導干部的交流。此外,還進行了中央和地方干部的縱向交流以及地(市)級領導干部的跨省區市交流。
五年來,全國百分之九十六的縣(市、區)委書記、百分之九十七的縣(市、區)長進行了交流或易地任職。
——逐步加大干部監督力度;推進干部能上能下,使干部“能下”制度化。
五年來,中共各級黨組織在干部監督管理方面形成、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有的地方還建立和實行了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制。
五年來,通過免職、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等方式,全國共調整縣處級以上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一萬多名。
與此同時,國企人事制度改革日益活躍,多數地方已完成企業領導體制調整;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也邁出較大步伐,重點推行了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大中城市還普遍建立了專業技術人才市場,促進了人才流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