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九月一日電 (記者 朱大強)中國檢察機關自二00三年九月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以來,全國各試點檢察院共選任人民監督員二萬0八百多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萬二千五百多名,法律專科以上的及有法律工作經歷的六千九百多名。
這是記者今天從此間舉行的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的信息。
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三年來,全國三十二個省級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開展了試點,其中十七個省市區的各級檢察機關都開展了試點,全國共有二千八百二十五個各級檢察院開展了試點。
目前,全國檢察機關按照高檢院的總體部署,大膽探索,積極實踐,穩步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全國各試點檢察院共監督結案擬維持原逮捕決定、擬撤銷案件和擬不起訴案件一萬二千八百多件。經人民監督員獨立評議表決,同意檢察機關擬決定的一萬二千二百多件;不同意的六百多件;檢察機關采納人民監督員意見的二百多件。
全國有十一個省市區的檢察機關受理“五種情形”案件(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超期羈押;違法搜查、扣押和凍結;該賠償的不賠償;辦案人員違法違紀)監督占全國省級檢察院的百分之三十三。共受理人民監督員提出“五種情形”案件一百九十五件,已向人民監督員反饋一百七十一件。
各省級檢察院按照高檢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機構建設的通知》要求,加強試點工作辦事機構建設并取得明顯進展,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理論研究,推進試點工作法制化進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