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臺灣高等法院駁回陳水扁對二度遭到羈押的抗告。高院認為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抗告沒有理由,因此予以駁回,全案就羈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圖為臺灣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在記者會上宣布裁定結果并解釋裁定書。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1月15日電 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的委任律師石宜琳14日下午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以全案卷宗過多來不及準備訴訟為由,向法官聲請延后準備程序庭開庭時間。但合議庭認為理由不充分,火速駁回后通知檢辯雙方下周一還是要開庭。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預定于19日至21日連續三天,召開審理陳水扁等被控貪污、洗錢等四案準備程序庭。將傳訊包括陳水扁在內的十名被告,對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則預定農歷年后再擇期傳訊!
石宜琳表示,他昨天到臺北看守所與陳水扁討論,認為四大案案情相當復雜,而“機要費案”部分還沒開放閱看卷證,只有竹科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等三案得以閱卷。
石宜琳聲稱,四大案被告共有十多名,加上仍無法拿到完全卷證,雖然律師作為辯方已盡最大努力閱讀卷證,但全案卷證上百件,至今都還看不完,陳水扁因被收押,也無法看到完整卷證,而律師與被告每天討論時間被限制在30分鐘內,無法充分討論核對。且農歷過年的連續假期律師也都無法與陳水扁討論。因此辯方認為,地院合議庭訂于19日至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辯方準備不及,因此要求變更開庭日期。石還申辯說,這并非采取拖延戰術。
他并表示,如果扁的委任律師在19日前沒收到臺北地方法院通知,就會于開庭當天以口頭方式當庭聲請延期。希望臺北地院能給予辯方一個月的時間。
不過據臺灣媒體最新報道,合議庭認為理由不充分,火速駁回后通知檢辯雙方下周一還是要開庭。此外,先前傳出扁可能要戴口罩出庭,用緘默來表達希望蔡守訓等三法官回避的主張,但經過律師與陳水扁討論后,律師已不建議陳水扁行使緘默權,以保護陳水扁的審判利益與辯護權,此部分已獲陳水扁同意。
由于扁家四大弊案卷證數據太多,特偵組昨緊急調派一輛中型巴士,載運二十大箱扣押證物,分送臺北地檢署及法院,交由法官及檢察官準備下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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