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赦特別費案? 馬營稱馬英九對相關議題審慎
2008年04月25日 16: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4月25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定讞,外傳馬英九有意大赦特別費案,馬蕭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赦免固然是“總統特權”,但行使時必然侵犯司法,同時臺灣過去也沒有大赦前例,因此馬英九對這件事非常謹慎。
據“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法院”24日判決,認定凡是不實單據核帳均構成偽造文書罪,不存在習慣法或行政慣例。此外,領據部分也須“因公支用”,特別費不是“實質補貼”,相關見解可能使很多特別費案的被告與承辦人陷入有罪困境,也將影響偵審中的特別費案,因此有輿論認為,馬英九應大赦特別費案。
羅智強對此表示,馬英九在選前就數度表示,赦免權固然是“總統特權”,一旦行使卻必然會對司法產生一定程度的侵犯,而且臺灣過去并沒有大赦的實踐前例,所以這個部分的行使,一定要非常非常謹慎,這是馬英九對相關問題的態度,目前沒有改變。
不過羅智強也表示,馬英九上任后在這個議題上,會由“法務部”注意與收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也會做必要的研究與討論。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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