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行一支行業務部經理涉嫌受賄20萬元受審
2008年03月12日 17:10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表評論
北京農行支行業務部經理和信貸管理部科員利用職務之便,在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分別收受賄賂20萬。3月11日上午,曾經的上下級一同坐在了北京市崇文區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共同受審。
被告人許某,原是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崇文區支行機構業務部經理,被告人王某,原是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崇文區支行信貸管理部科員。據檢方指控,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間,兩人利用職務之便,在受理一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該公司法人張某給予的數碼攝像機四臺、好處費40萬元,其中許某實得三臺攝像機、好處費20萬。2004年5月,被告人許某家里裝修,張某再次支付三萬元裝修費。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間,許某在辦理另一公司個人汽車按揭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該公司法人山某給予的攝像機兩臺。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兩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整個庭審過程中許某一直低著頭。“自己做過的肯定承認,沒做過的不能承認”,許某稱,確實收過別人送的攝像機,但公訴機關指控的20萬元賄賂,“我沒收過”。
“銀行辦理貸款是應該的,不能說發出貸款就與我收受賄賂有關系”許某稱。公訴人表示,許某無法提供證據證實自己沒有收過賄賂,所以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
而另一名被告人王某承認自己確實拿了20萬好處費,其中10萬用于買基金。
據了解,本案將擇日宣判。(作者:崇文宣)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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