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長羅德忠受賄一案。公訴人指控:羅德忠利用分管礦業的職務便利,為礦老板姚思嶠謀取采礦權,并因此多次受賄,累計金額達130萬元。在法庭上羅德忠承認,確有收受姚思嶠金錢一事,也流露出非常追悔的態度,但卻聲稱這屬于接受朋友私人饋贈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且金錢已全部退還。其辯護人也為其做了無罪或罪輕辯護。經過半日的審理,昆明中院沒有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副市長與礦老板之間的“采礦權交易”
公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在擔任普洱市副市長期間,羅德忠利用其分管市國土資源局的職務便利,于2004年7月間,將云南財經大學停薪留職人員姚思嶠介紹、推薦給普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肖建偉(另案處理),并安排肖為姚思嶠在設置礦權和礦業開發等方面提供便利。
在領會了頂頭上司羅副市長的授意后,肖建偉很快就安排礦管科原科長趙吉才(另案處理)選擇推薦幾個礦點給姚思嶠。2004年8月30日,姚思嶠在普洱市注冊成立了“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全部由姚投入。公司股權登記時姚思嶠“知恩圖報”,將公司22%的股份記在羅德忠的名下。
沒過多久,普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肖建偉就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礦管科原科長趙吉才指使景谷縣國土資源局礦管股原股長方世福(另案處理),在沒有辦理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違規為姚思嶠辦理了景谷縣鳳山鄉登海山、滿坡-涼水箐兩個銅礦的采礦權。之后,還利用負責礦產資源管理的職務便利為姚推薦礦點,為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上報審批探礦權提供幫助,讓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輕易就取得了景谷縣小正興、景谷電站、思茅區(原翠云區)大興坡銅礦和景谷縣下武燕金礦共4個采礦權。
拿到采礦權后,姚思嶠的思茅九鼎礦業有限公司從未實際進行過勘探、開采,因為公司沒有那個資金,姚便決定通過轉讓礦權謀取暴利。
第一次轉讓是2005年3月,姚思嶠找到景谷的一家規模較小的礦業公司,以合作開發的名義,以135萬人民幣的價格將景谷縣鳳山鄉登海山、滿坡-涼水箐兩個銅礦的采礦權“賣”給了對方。這筆生意出了一點麻煩,雙方產生過一些爭執,最后,姚思嶠實際從該公司拿到了132萬元的轉讓費。
第二年,姚思嶠又敲定了一家水電投資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對方愿意以61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有償轉讓取得他手中的景谷縣小正興等4個礦點的采礦權。
此后,羅德忠授意姚將自己名下的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地上附著物作價45萬元轉讓給他,在未付分文的情況下,姚寫了一張50萬元的假收條交給他。事后檢察機關查明,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于2007年1月,以協議轉讓的形式,轉到羅德忠指定的其弟羅某某的名下。
此后羅德忠分四次接受了姚思嶠送來的80萬元人民幣。其中一筆15萬元的,還是出差到昆明開會時在賓館里收的。
有人惋惜:羅德忠本是一名頗有政聲的“好官”
在開庭審理期間,幾名羅德忠的同事和部下前來旁聽。有人惋惜地說:“羅副市長本來是個好官,年輕有為,沒想到會落到這步田地。”
據他們說,羅德忠平時給人的印象是,平民出身,靠自己的勤奮努力,一步步從基層干起,42歲就升到副廳級干部位置上。他熱情能干,為人謙和,也曾經是為政清廉的官員。一位他多年的同事說,他從未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給親屬、子女安排工作,逢年過節也不接受人們的饋贈宴請。許多地市級官員在昆明都有第二套房子,而羅德忠卻沒有,家里的擺設也很一般。
羅德忠的履歷表似乎也印證了人們的說法。羅德忠出生在普洱市墨江新撫鄉新塘村,那是一個位于哀牢山深處的高寒貧困山區,其童年時光幾乎都在半饑餓狀態中度過。因為太想擺脫這種過于貧困的生活,他學習非常勤奮。從思茅財貿學校畢業后,羅德忠進入老家所在的墨江新撫鄉財政所,做了一名普通的會計。熱情、勤奮又聰明的他,很快贏得了同事們和上級的好評。之后,他的仕途可謂是一帆風順,位子越坐越高:財政所所長、鄉長助理、鄉長、墨江縣財政局局長、縣副縣長、縣長,一直到思茅市副市長,思茅市改名為“普洱”后,他繼續擔任普洱市副市長。
在法庭上,羅德忠為自己接受他人巨款辯解,把云南財經大學停薪留職的姚思嶠說成是自己的“校友”,并且表示幫姚思嶠只是出于這層校友之間的情份。而姚思嶠給他的錢則是朋友間的饋贈,“我和姚思嶠十幾二十年的朋友了,這點錢不算什么。”
反腐專家提示:平民出身的官員戒之在貪
云南大學一位長期從事犯罪學研究的專家認為,干部出身的官員戒之在狂,平民出身的官員戒之在貪。前者有父輩的從政背景,從小接觸的是上層社會的熏陶,加之接受過良好的教育,目光遠大,所以從政之途順風順水,一片坦蕩。但從中也埋下禍根,就是好高騖遠,辦事浮躁,不知稼穡之艱難,不知民間之疾苦,有目無下屬、脫離群眾的傾向,他們常犯的錯誤是政治性的或決策性的,如職務犯罪等等。而平民出身的官員是靠自身的努力,從基層一步步上升的,他們了解底層社會,有實際工作經驗,作風平實。他們從政之初,都是謹小慎微,克制自己各方面的欲望。但當升到一定高位,特別是掌握一定實權后,就容易被“糖衣炮彈”擊中而落馬。羅德忠就是典型的范本,也包括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庭。
這位專家分析,人的欲望如同野馬,被束縛久了,一旦放松韁繩,就會“撒野”。這韁繩,一是自我的約束,二是法紀的監督,為了實現升遷,為了最初的理想,還有從家庭和學校得到的最樸素的道德教育,他們不敢跨越雷池。而一旦身居高位,手握重權,從鄉野來到城市,面對掌聲笑臉、前呼后擁、香車寶馬、燈紅酒綠的環境,就會漸漸放松警惕,將法紀與道德置諸腦后,被誘惑收買。他們有的要追求與自身地位相匹配的財富,有的為了退休后還能維持“高品質”的生活,還有的是為兒孫計(自己是苦出身,不能讓自己的子女再受自己受過的苦),就利用自己手里的權力,進行權錢交易。一些人僥幸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他們用非法手段獲取的不義之財筑起了安樂窩,但從此喪失了內心的平靜,喪失了安全感,生活在恐懼和良心譴責中;而一旦東窗事發,鋃鐺入獄,不僅財產不保,個人也從此喪失了尊嚴和自由。(記者 儲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