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目前已在1400臺公交車上試行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即“電子眼”),年內計劃在公交上全面推行,而地鐵列車車廂內也有望逐步安裝“電子眼”。
記者昨日獲悉 ,《廣州市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5月1日起實施,明確十三類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應建設安全視頻系統。
部分場所禁裝電子眼
廣州市信息辦副主任、市視頻建設辦主任王越西表示,《規定》條文中充分考慮了公民隱私權保護,強調“禁止在衛生間、浴室、更衣室、酒店(賓館)客房和員工、學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或者區域安裝視頻監控系統”。
公交車今年內全面推行
《規定》明確十三類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如機場、港口、火車站、碼頭、停車場、客貨運站場和樞紐公交站的重要部位等,都應當安裝電子眼,以便監控。其中“公共汽車、電車、客運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等的重要部位都要安裝上電子眼”引起不少關注。
王越西稱,今年要建10萬個“電子眼”,目前已在1400臺公交車作試點,安裝了“電子眼”,該部分因技術問題未能實現實時監控,而是采取存錄的形式,有需要時再調用相關資料。而其投資模式、技術標志、實際效果等問題仍在探討中,年內計劃在公交上全面推行安裝。地鐵列車車廂內也有望逐步安裝“電子眼”。
王越西表示,2007年年底,廣州將完成市區視頻監控系統的全部建設任務,基本覆蓋廣州市主要公共場所、主要街道,基本形成全天候監控網絡,屆時全市電子眼的總量將超過20萬個。
監控區域設明顯標志
《規定》中明確,安裝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的固定場所,應當在監控區域設置明顯標志。此舉既起提示市民已在公共場所,需把握好個人行為準則,同時也為保護個人隱私。
市民表態監控資料不被泄漏最重要
廣州公交車普遍安電子眼,主要是為震懾車上的小偷,保障乘客的財產安全,有效監督司機的服務。但在保護公共安全、打擊犯罪的同時,是否會侵犯隱私?記者采訪了幾位市民,他們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市民劉先生認為,電子眼可將小偷在車上作案的現場拍攝下來,這將有利于公安部門取證。至于隱私,“上了公交車就是進入了公共場所,這時的個人沒有隱私權,必須接受社會的監督”。劉先生說。
市民王小姐則對劉先生的觀點不大贊同。她認為,目前公交上安裝的電子眼并非實時監控,一旦出事,警方無法第一時間介入,充其量就是“錄像”而已,意義不大。
來自深圳的李女士告訴記者,深圳市也在公交車安裝了電子眼,拍攝圖像實時傳輸至公安公交分局指揮中心,這給了乘客不少安全感。關鍵是一些乘客“丑態”被攝像頭忠實記錄下來以后,如何恰當保存不被泄漏和非法利用,以及資料過期之后電子垃圾的處理,這都需要嚴格考慮、處理。(成小珍 陳偉秋 邱創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