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介紹當前實施輿論監督的十條主流意見
專家:中國的輿論監督與西方的輿論監督不同
中新網8月2日電 本周的《瞭望》新聞周刊報道說,繼輿論監督作為中共黨內監督的一種正式形式在《黨內監督條例》中高調推出后,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正在加緊調研,征集多方面意見,探討如何開展輿論監督性報道。
報道說,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主張。自中共十六大以來,輿論監督的力度進一步加強。輿論監督正沿著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全局、有利于穩定、有利于問題的解決的方向前進。
報道指出,無論是在近期的“審計風暴”中,還是在江蘇“鐵本”違法違規占用土地案、湖南嘉禾強行拆遷案的公開報道中,中央新聞媒體的監督力度之大,導向之鮮明,行動之果敢,都給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將中央的規定及后續動作與中央媒體的具體行動兩相參照,則中央注重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的用心和決心表露無遺。
報道說,中央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在十六大報告中已有明確的表述。把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寫進統一全黨意志的綱領性文件中,體現了中央對輿論監督的高度重視。而十六大以來,“輿論監督”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黨和政府的重要會議、決定和文件中的熱點詞匯之一。這種重視,又體現在去年和今年兩屆政府的兩個《政府工作報告》中。同時,中央將輿論監督上升到制度層面加以規定,列入了《黨內監督條例》,這被視為黨內監督制度建設的一項重大突破。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尹韻公說,這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對執政規律認識的深化。他認為,在新歷史時期,中共所面臨的形勢和環境較之以往要復雜得多,所承擔的改革發展的重任也繁重得多,因此,黨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風險較之以往也大得多。運用各種力量,其中包括運用輿論監督這一銳利的思想武器實施黨內監督,是降低這種風險,實現長期執政的重要方式和途徑。
把輿論監督作為權力運行機制的重要建設內容,確保“權為民所用”,將輿論監督作為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重要保障,作為建立市場監管體系、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在在說明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輿論監督的認識之深刻,關注之強烈。(楊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