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已于2003年12月27日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其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是憲法修改中最受海外輿論關注的問題。《瞭望》周刊報道認為,這一內容充分體現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精神。
報道說,有關專家指出,建議中相關規定的修改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體現了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精神,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比以前的提法有了很大進步。
報道說,多年來,對私有財產、私有財產的持有者總是有這樣、那樣的顧慮,然而從實踐發展看,這些顧慮是不必要的。把保護私有財產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問題寫入憲法,對社會的穩定,鼓勵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非常有利。
有專家指出,據統計,至今年年底中國銀行存款數額將達到11萬億元,其持有者相當部分是非公有制經濟參與者,如果能夠使他們掌握的資金變成資本投入到建設中,對中國的就業、再就業等問題都會起到積極作用。
據悉,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剛剛公布,海外媒體便以“經濟改革的里程碑”來評價建議中關于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