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3日電 正在重慶調研救助工作的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陳群林22日明確表示,被盜被騙被搶,不救助。
對被盜被騙被搶不救助
重慶日報報道,記者調查發現,救助實施近一個月來,以被偷、被盜、被騙等理由前來求助的人基本占到受助人員的一半。8月1日至今,重慶市救助管理站106位受助人員,求助理由為“被偷、被盜、被搶、被騙”的占了一半。他們并沒流浪乞討,通常一被偷盜,就到救助站要求救助。
陳司長明確表示,救助站的設立,是為了救助瀕臨生活邊緣的生活無著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按照《救助管理辦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這些以被偷被盜等理由前來求助的人員,如果不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都不應予以救助。
可給未成年人開單獨監護區
未成年人擅自離站同樣讓救助站頗為頭痛。若不放人,以前的監管設施全部拆除,沒有辦法限制其自由,并且也違反了救助自愿原則;若放人,離站后出現意外,責任承擔又成問題。對此,陳司長建議給未成年人及其他無完全民事行為人提供特殊的監護措施,甚至可以單獨辟一個監護區。他同時強調,特殊監護不等同于以前收容遣送的做法,不能對受助人員進行強制性管制。
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不忙救助
救助站成立以來,常有市民在街上發現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即刻通知救助站要求救助。但救助站沒有任何醫療設施或監管設施,無法給此類求助人員提供幫助。對此,陳司長提議,可以借鑒成都的經驗。在街上一旦發現這類病人,救助站不必忙救助,市民可直接將其送到醫院,等病情控制后,救助站再了解情況,判斷是否屬于救助范圍,如果是,則予以救助,反之,不予救助。(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