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6日電 北京晚報昨天從財政部科研所了解到,該所剛剛完成了一份“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政策”,這表明一直為人們爭議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節”問題將會步入實操階段。
該報今天報道稱,財政部科研所剛剛完成的“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政策”報告建議,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降低稅率,同時對于3000元至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居民(中等收入階層)收入采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
而早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政協委員遞交提案指出,個稅起征點以1500元為宜。對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該如何調節,許多專家都有自己的觀點。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錢晟認為,中國經濟區域差別,使得各地物價指數和經濟收入差距顯著,個稅起征點再搞全國“齊步走”,顯然漠視特殊國情,違背客觀規律。按綜合物價水平劃分不同類型的地區,從而確定高低不同的起征點,才是可行之舉。
上海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朱軍生則認為,在設計上應結合經濟走向,由于貨幣分房、醫療支出、教育費用、養老保障等改革使居民收入結構發生很大變化,這部分的稅前扣除項目顯然應該增加。就業也是關鍵一環,一些發達地區征稅以家庭為單位,夫妻只有一方工作的,可以少繳稅,同時又有利于緩解就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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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定在800元是20世紀80年代決策,當初主要的繳納對象是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這一量級的收入能確保他們在當時的中國過上國際中等水平的生活。
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絕大多數納稅人的收入已經超過了這個基準點,因此不斷有學者質疑800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合理性,認為它已經侵蝕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
其實,對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800元起征點,許多經濟發達地區早已經在執行中有所突破,北京的實際起征點是1000元,珠海1400元,而深圳更是高達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