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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收容遣送辦法廢止和《救助管理辦法》出臺的最大受益對象并非流浪乞討人員,而是廣大中國農民,這將會對中國社會產生意義深遠的影響
文/李耀軍
“如果《救助管理辦法》能夠得到完全的推行,將是50年來中國社會最深刻的變革之一,它對農民的意義不下于聯產承包責任制。將來中國除了富人與窮人的區別,將不會有人為政策原因導致的賤民產生。”6月22日《救助管理辦法》全文公布之后,長期關注農民命運的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秦暉發出如上感慨。
《救助管理辦法》給了農民希望
“《救助管理辦法》是一個進步,它保障了流動人口的人身自由,但仍然不夠,流動人口的居住權、教育權、社會保障權等還沒有完全得到保障。農民的工資從1996年到現在實質上呈下降趨勢,原因就在于歧視性政策,農民的權益在管理制度和法律上得不到保障。”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王春光說。
戶籍制度被認為是農民獲得國民待遇的最大障礙,專家們相信戶籍制度將是社會改革的下一個目標,最終目標是使戶籍制度逐步成為只具備單純的統計作用的制度。
民政部專家組成員、社會福利專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對《救助管理辦法》的社會福利作用寄予厚望:“新辦法是《救濟法》的一個雛形,也是農民取得國民待遇的一個新起點。農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在社會救助這一塊做到了待遇相同。這開了一個好頭,而且歷史不會就此止步,這是令人高興的。”
農民進城不會導致城市災難
據中國社科院數據統計,深圳有500多萬流動人口,整個廣東有3000多萬,北京有325萬,人口壓力給中國發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這是政府不得不考慮的問題。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齊彥認為如果完全實現人口的自由流動,將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還有人表示,流動人口激增的壓力,可能會給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災難性打擊。
對《救助管理辦法》實施可能產生的后果,秦暉認為中國的流動人口數量是巨大,但農民進城會造成城市災難的說法不符合實際,因為中國的農民是理性的,如果他們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就會轉移或者回到鄉下去。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杜鋼建同樣認為不必為此擔心,城市化是一個自然選擇的過程,而農民的選擇是理性的,當一個地方的環境與生存條件下降以后,他們就會去另外一個地方,這是一個自然調節的過程。而且農民進城與城市秩序管理是不矛盾的,只要管理不以犧牲人身自由為代價。
2001年石家莊放開了戶口管制,當時就曾有人擔心大量農民涌入,但這個局面并沒有出現。根本原因是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了,農民目前沒有實力久居城市。
以下一組數據或許可以加強人們對城市容納能力的信心:北京從1978年至今人口已經翻了一番,仍然很有發展空間;東京聚集了全日本1/10的人口,墨西哥城更是容納了全國人口的1/3。
身份甄別工程過分浩大
民政部認為《救助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最大的難題是經費保障問題,而專家擔心的則是權力部門的利益糾紛和政府政策的不統一。秦暉認為,貫徹《救助管理辦法》將面臨巨大的社會阻力,首先是權力部門的利益糾葛,其次是如果進城農民出現一些社會問題,政府會不會再退回原來的辦法,還有一種阻力來自城市市民,他們實質上對流動人口持矛盾態度。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王春光表示新辦法實施以后,流動人口的后續問題會很多,他們的利益要求如果不能通過合法渠道體現出來,就會被迫轉入地下,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而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齊彥則擔心《救助管理辦法》實施以后,對接受救助人員的身份甄別將是一個浩大的工程,以中國流動人口的數量,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王齊彥建議實行完全的身份證制度,只要輸入身份證號碼,就可以得到該人全套的檔案資料。“但是這個工程同樣過分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