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點 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公安分局5月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去年“10·31”重大流氓惡勢力傷害案已于近日告破,涉嫌此案的24名團伙成員已有12名落網并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員正在抓捕中。
據洛陽日報報道,去年10月31日晨2時許,受害人陶某和于某某等人在洛神大酒店11樓歌廳給同學過生日。經過歌廳走廊時,于某某與一男子的手臂相碰,隨后兩人發生口角。該男子隨即叫人關閉歌廳大門,持砍刀將于某某左手肌腱砍斷。
陶某等人架起于某某準備去醫院,走到酒店大門口,對方持刀追來將陶某砍倒在地。緊接著,數人持刀將陶身上砍傷10余處,致陶頭骨凹陷性骨折,造成顱腦損傷,右眼球破裂失明,鼻子被砍開,左手食指及中指斷開,左側腹部有一深達腹腔刀傷。
今年5月15日晚12時許,關林某小區再次發生傷害案,3名犯罪嫌疑人將與他們發生口角的劉某某砍傷。5月17日下午,專案組民警通過偵查得知此案系李耀、陳姣虎等人所為。當晚11時許,專案組民警在西工一酒店將欲外逃的李耀抓獲。
18日3時許,根據信息員提供的線索,專案組警察在洛神大酒店11樓歌廳將正在“看場子”的徐靜波、于少鋒抓獲,并在歌廳儲藏室搜出砍刀6把、木棍10根。
根據審訊和偵查掌握的情況,專案組民警對涉及此案的犯罪分子展開全面搜捕。5月27日至29日,陳姣虎、潘永恒、王一、段強、李林林等先后落入法網。
經查,李耀和無業人員張建波、徐靜波等24人自2001年12月以來結成團伙,以洛神大酒店為窩點,以“看場子”為名,充當打手,到處尋釁滋事,持刀砍人。
2002年10月31日,張建波伙同徐靜波、李林林等人在洛神大酒店將陶某及于某某砍傷。今年1月22日晚12時許,犯罪團伙成員在澗西區某火鍋店吃飯時與某部軍官蔡某某發生口角,持刀將蔡右小臂砍斷。3月15日晚11時許,王一、潘永恒、段強等人將與潘發生過糾紛的王某某騙至中州東路東出口,將王頭部、手臂和上身多處砍傷。
據目前調查掌握情況,該犯罪團伙先后作案9起,其中河南省、洛陽市督辦案件3起,共砍傷10余人,其中重傷4人,輕傷4人。(劉愛國、黃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