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5日電 因大陸及港臺等地SARS疫情尚未穩定,臺當局稱,將允許大陸配偶在臺停留期限在6月前屆滿者,將可再自動展延停留期限至2003年6月30日止。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癥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境外管制組14日稱,經統計相關資料顯示,大陸配偶因停留期滿,至4月底止有5091名不須離臺;至5月底止,有12324名大陸配偶不須離臺(扣除4月底到期者約新增7000名)。
臺當局認為,上述延長大陸配偶在臺停留期間之措施,將可避免不必要的人員移動,有助于臺灣的SARS疫情管控。
臺當局并稱,至于大陸配偶于本案展延停留期間,所持用大陸地區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效期屆至或逾期者,將由“海基會”續協調大陸有關方面通案從寬辦理相關證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