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4月8日,全國假日辦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認真做好2003年“五一”黃金周各項工作。
通知要求組織力量,對商場、影劇院、歌舞廳、網吧、飯店、旅游景點、車站、碼頭、機場、學校、城市廣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除一切火災事故隱患。
通知說,要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特別要密切注視、有效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發生。要針對節日期間易發的盜竊、搶劫、詐騙、勒索等破壞社會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斗爭,切實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通知還要求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以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凈化黃金周旅游市場為內容,立即組織當地旅游、工商、公安、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開展一場全面整治旅游市場秩序的戰役。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假日旅游協調機構:
2003年“五一”旅游黃金周即將到來。這是十屆人大、政協勝利召開、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后全國人民迎來的第一個黃金周。切實做好迎接“五一”黃金周旅游的各項準備和“五一”黃金周期間的各項旅游組織接待工作,讓全國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長假,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為了做好“五一”黃金周旅游工作,各級假日辦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游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發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46號)為指導,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兩會”精神為動力,以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為重點,努力為全國人民提供更加豐富多彩的假日旅游產品和更加良好的服務,實現“安全、秩序、質量、效益四統一”的目標。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早召開本地區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工作會議,全面啟動迎接“五一”黃金周的各項工作
“五一”黃金周是一年中出游規模最大的旅游黃金周,組織工作和接待工作特別繁重,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必須高度重視,及早部署安排。
請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接此通知后,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及早召開本地區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工作會議,全面啟動“五一”旅游黃金周的各項準備工作,盡快制定“五一”旅游黃金周的總體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工作要求和工作進度。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細化責任,各盡其職,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職責,主動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配合。
為了確保今年“五一”黃金周“安全、秩序、質量、效益四統一”目標的實現,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組織有關部門和旅游接待單位,按照國辦發〔2000〕46號文件的要求,逐條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強化薄弱環節;要切實解決好旅游交通和住宿設施、景區游覽等方面的問題,搞好調度安排、安全保障和各項應急措施準備;要認真做好黃金周期間各項重大旅游節慶活動的組織準備工作;要結合本地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創新,進一步豐富和優化適合人民群眾需求的假日旅游產品。
4月20日前,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和有關接待單位的準備工作要全部就緒,重點接待單位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使廣大干部、職工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投入到今年“五一”黃金周的各項工作中來。
二、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強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隱患
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及其成員單位和各接待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線”、“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這一指導思想,把精心抓好旅游安全作為做好“五一”黃金周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和各相關部門在部署“五一”黃金周工作時,要認真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同志在4月8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按照講話要求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下大功夫,切實抓好“五一”黃金周前的安全大檢查和黃金周期間的安全工作。對這個《通知》中提出的“特別是‘五一’黃金周之前,各有關單位要組織力量,對商場、影劇院、歌舞廳、網吧、飯店、旅游景點、車站、碼頭、機場、學校、城市廣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除一切火災事故隱患。對達不到消防要求的場所,必須停業整頓,限期治理”的要求,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對汽車、游船、輪渡、索道等游客運載工具和游藝機設備,對攀巖、蹦極、探險、漂流、射擊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項目,對容易發生火災、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傷事故的大眾娛樂場所、餐館攤點等設施和場所,要進行重點檢查,切實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對“五一”黃金周期間的各種節慶活動,要堅持“誰主辦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景區、飯店和餐館等旅游接待單位要做好供水、供電、衛生檢疫和醫療救護等工作,切實保障游客的健康舒適。
鑒于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黃金周旅游安全事故的主體,各地在部署“五一”黃金周旅游工作時,要認真抓好旅游交通設施的技術性能檢查以及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等工作措施的落實。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組織當地交通部門和公安機關,集中進行一次旅游客運大檢查,嚴查非法從事旅游客運的行為,嚴肅查處帶“病”運營、超載運營、超時運營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為。旅行社在租用車輛時,必須選擇信譽好的車隊、技術性能合格的車輛和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的駕駛員,簽訂有關合同,明確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處理賠償辦法。要強化對駕駛員和旅行社陪同人員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約束司機的違章駕駛、疲勞駕駛等行為。對于容易發生旅游行車事故的危險路段,當地有關方面要及時設立警示牌,清除交通障礙,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以確保旅游行車安全。與此同時,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應督促當地的航空、鐵路、水運等管理部門和經營企業,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切實做好安全檢查,確保“五一”黃金周的旅游客運萬無一失。
各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區(點)要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特別要密切注視、有效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發生。要針對節日期間易發的盜竊、搶劫、詐騙、勒索等破壞社會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斗爭,切實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要嚴格按照國辦發〔2000〕46號文件的要求,制定黃金周期間緊急救援工作預案。有關人員要24小時值班;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有關方面和全國假日辦。
三、整治和維護好黃金周旅游市場秩序,進一步提高旅游服務質量,確保“五一”黃金周旅游健康有序
整治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是確保“五一”黃金周旅游健康有序運行的關鍵。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接此通知后,要以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凈化黃金周旅游市場為內容,立即組織當地旅游、工商、公安、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開展一場全面整治旅游市場秩序的戰役。
要繼續堅決打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整治旅游客運秩序,大力凈化旅游景區(點)的游覽環境;要繼續嚴厲打擊旅游購物欺詐行為,依法打擊非法從事導游活動,規范旅行社經營和導游服務行為;要繼續重點查處“黑社”、“黑店”、“黑車”和“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費、強迫購物等不正之風,打擊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惡現象;要嚴厲打擊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城市廣場等游客集散地爭奪地盤、拉搶游客和敲詐勒索等欺行霸市行為;要切實防止和嚴肅處理組團社和接待社之間因合同糾紛而扣留“人質”、特別是扣留旅游者的不法行為;要嚴防“法輪功”邪教組織在節日旅游中制造事端。
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認真抓好“五一”黃金周期間受理和處理旅游投訴的工作。4月2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旅游城市和重點景區的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向社會公布旅游投訴電話。
四、做好假日旅游統計預報和宣傳報道工作,保障各項具體工作環節的銜接和通暢,實現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正常高效的運轉
列入全國假日旅游統計預報系統的31個重點旅游城市和28個重點旅游景區,要按照國家統計局、國家旅游局聯合制定的“黃金周”統計制度和全國假日辦《關于開展2003年“五一”黃金周預報及統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向全國假日辦報送有關統計信息,并向當地有關媒體發送有關信息,確保工作有條不紊、信息準確無誤。各地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進一步重視抓好黃金周旅游的新聞宣傳工作,加強以引導性為主的宣傳報導。要通過做好對本地“五一”黃金周準備工作、旅游新產品、旅游市場秩序、各類旅游接待單位的工作情況等方面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進一步提高本地區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激發各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工作熱情,把引導、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得更好。
“五一”黃金周期間,各級假日辦必須將各項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堅持24小時值班;對外公布的投訴電話,要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各級假日辦與組成單位之間的通訊聯絡要保持暢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列入全國假日旅游統計預報系統的各重點旅游城市、旅游景區假日辦與全國假日辦的通訊聯絡要保持暢通,確保黃金周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解決。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列入全國假日旅游統計預報系統的各重點旅游城市、旅游景區假日辦將貫徹本《通知》的情況,以及“五一”黃金周期間的值班電話、值班負責人及聯系人員的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各級假日辦(或當地旅游局質監所)的旅游投訴電話及負責人、聯系人的姓名、職務,于4月20日前一并傳真報全國假日辦綜合組(即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電話:(010)65122847,傳真:(010)65201329)。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
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