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布學校和公共場所非典預控“工作指引”
2003年04月11日09:53
中新網4月11日電 廣東省衛生廳發布《廣東省學校、托幼機構非典型肺炎預防控制工作指引》、《廣東省公共場所預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全文如下:
廣東省學校、托幼機構非典型肺炎預防控制工作指引
我省發生非典型肺炎病情以來,少數大、中、小學校也出現個別病例,為防止非典型肺炎在學校等人群密集場所發生,特制定此指引。
一、加強課室、午休室和活動場所等室內的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盡量不使用空調,確要使用空調設備的場所,必須要定期換氣。
二、認真做好學校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三、建立晨檢制度,每天進行晨檢,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現學生、教職員工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癥狀,要及時送到醫院檢查治療。
四、經醫院診斷為疑似或確診非典型肺炎的學生、教職員工,要按有關規定,進行隔離治療,治愈出院后要留在家中休息1周,病情確無反復方可回校。
五、對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同班、同室)要加強觀察,凡有可疑病癥(發熱、頭痛、咳嗽)者,要及時送到醫院檢查治療。有寄宿的學校,對病人的同宿舍人員要隔離,進行醫學觀察2周,觀察期間不能參與集體活動,隔離場所要選定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或區域。
六、家庭成員中有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學生、教職員工,建議學校動員其留家觀察10天,無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后再回校上課(班)。
七、對缺勤的學生、教職員工要進行調查,如果醫院診斷為疑似或確診非典型肺炎的,要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八、對出現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學校,該患者所活動過的室內場所要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防疫站)指導下進行終未消毒。
九、加強宣傳教育。可利用墻報、校內廣播、上衛生課等多種形式進行呼吸道傳染病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讓學生掌握、了解春季多發疾病的預防知識,明白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消除不必要的緊張和恐懼心理,要注意勤洗手,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營養和合理的休息,防止過度的緊張和疲勞,并注意防寒保暖。
廣東省公共場所預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
為防止公共場所發生非典型肺炎,保障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適用于: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影劇院、錄象廳、舞廳、音樂廳;商場、候診室、候車(船、機)室等公共場所。
一、自然通風
(一)首選自然通風保證室內空氣衛生質量;
(二)盡可能打開門窗,保持室內良好通風狀態。
二、機械通風
(一)所有通風設備保持正常運轉,新風口設置清潔區,新風房、過濾網和送風排風管道保持清潔;
(二)在不需要調節空氣溫度、濕度的情況下,全面使用新風輸入,關閉回風通道;
(三)在需要調節空氣溫度、濕度的情況下,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新風量;
(四)調節好各局部場所的新風分配量,保證各局部場所均有新風輸送;
(五)所有排風要直接排到室外;
(六)中央空調的排風系統應使用專門的排風管道。
三、空氣消毒
(一)在風機房、回風濾網處可采取物理方法對空氣消毒,安裝高強度低臭氧紫外線燈;
(二)采取化學或物理方法進行空氣消毒,如使用過氧乙酸熏蒸、戊二醛噴霧等;無人條件可使用臭氧發生器、紫外線燈。
四、環境衛生
(一)盡量減少客流量;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減少灰塵飛揚;
(三)公共場所使用、經常接觸物品定期用消毒液洗、擦消毒;
(四)不飼養禽畜;
(五)垃圾要及時清運,肉菜市場、餐館的垃圾要加蓋密閉,日產日清。
五、從業人員衛生
(一)勤洗手,勤換衣服,保持個人衛生;
(二)盡量少去公共場所或人口密集場所;
(三)建立每日健康檢查制度,一旦發現職工有發熱、咳嗽等癥狀,要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
(四)凡經醫院診斷為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暫停上班,并隔離治療;
(五)與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觸者,留家觀察一周,如無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可恢復上班。
(六)一旦發現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當地疾控中心(防疫站)報告;
(七)發生非典型肺炎的單位,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指導進行終末消毒。
(資料來源:廣東省衛生廳)
廣東醫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全文)
2003年04月11日10:59
中新網4月11日電 廣東省衛生廳發布《廣東省醫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全文如下:
廣東省醫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
一、廣東省非典型肺炎病例臨床診斷標準
1.流行病學資料
有密切接觸史或有明確傳染他人的證據。
2.癥狀體征
起病急,以發熱為首發癥狀,多為高熱,偶有畏寒;伴或不伴有頭痛、關節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瀉;可有咳嗽,多為干咳、少痰,偶有血絲痰。嚴重者出現呼吸加速,氣促,或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肺部體征不明顯,部分病人可聞少許干、濕羅音,或有肺實變體征。
3.實驗室檢查
外周血WBC計數一般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線或CT檢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狀、斑片狀浸潤性陰影或呈網狀樣改變,少數病人進展迅速,呈大片狀陰影;常為雙側改變,陰影吸收消散較慢。大部分病人肺部陰影與癥狀體征不一致。
5.抗菌藥物治療無明顯效果
符合上述1+2+3條或2+3+4條者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條或2+3+4+5條者為臨床診斷病例。
鑒別診斷:注意排除細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結核、肺部腫瘤、非感染性間質性疾病、肺水腫、肺不張、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細胞浸潤癥、肺血管炎等臨床表現類似的肺部疾患。
二、廣東省兒童非典型肺炎病例臨床診斷標準
1.流行病學資料
有密切接觸史或有明確傳染他人的證據。
2.癥狀體征
起病急,以發熱為首發癥狀,多為高熱,偶有畏寒;伴或不伴乏力、精神萎靡或哭鬧煩躁不安,或全身酸痛、頭痛、關節痛、胸痛、腹瀉;可有咳嗽,多為干咳、少痰;重癥者出現呼吸急促,氣促,或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肺部體征可不明顯,可有肺實變體征。
3.實驗室檢查
外周血WBC計數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線或CT檢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單側或雙側不對稱局灶性浸潤性陰影。
5.抗菌藥物治療無明顯效果
符合上述1+2+3條或2+3+4條者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條或2+3+4+5條者為臨床診斷病例。
鑒別診斷:注意排除細菌性、真菌性肺炎、肺結核、肺部腫瘤、非感染性間質性疾病、肺水腫、肺不張、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細胞浸潤癥、肺血管炎等臨床表現類似的肺部疾病。
三、非典型肺炎重癥病例診斷標準
符合下列標準的其中1條即可診斷為非典型肺炎的重癥病例:
1.多葉病變或X線胸片48小時內病灶進展>50%;
2.呼吸困難,呼吸頻率>30次/分;
3.低氧血癥,吸氧3-5升/分條件下,SaO2<93%,或氧合指數<300 mm Hg;
4.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
四、廣東省非典型肺炎推薦的治療方案
1.一般性治療:休息,適當補充液體及維生素,避免用力和劇烈咳嗽。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多數病人在發病后14天內都可能屬于進展期)。定期復查胸片(早期復查間隔時間不超過3天)、心、肝、腎功能等。一般都給予持續鼻導管吸氧,每天檢測體表血氧飽和度。
2.對癥處理和器官功能保護:發熱超過38.5℃者,可使用解熱鎮痛藥。如有器官功能損害,應該作相應的處理。
3.為了防治細菌感染,可選用大環內酯類(如阿奇霉素等)、氟喹諾酮類、β-內酰胺類、四環素類等,如果痰培養或臨床上提示有耐藥球菌感染,可選用(去甲)萬古霉素等。
4.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糖皮質激素的應用有可能減輕肺的滲出、損傷和后期的肺纖維化。建議的應用指征為:①有嚴重中毒癥狀,高熱不退;②達到重癥病例標準者。應有規律使用,目前多數醫院使用的成人劑量相當于甲基強的松龍80-320 mg /天,具體劑量根據病情來調整,一直使用到病情緩解或胸片有吸收后減量停用。兒童慎用。
5.可選用中藥輔助治療:治則為:溫病,衛、氣、營、血和三焦辨證論治。
6.可選擇試用抗病毒藥物或增強免疫功能的藥物。
7.有明顯呼吸困難或達到重癥病例診斷標準要進行監護。
8.使用無創正壓通氣首選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壓力水平為4—10 cm H 2O.應選擇適當的罩,并應持續應用(包括睡眠時間),暫停時間不超過30分鐘,直到病情緩解。使用無創正壓通氣的標準:
(1)呼吸次數>30次/分;
(2)吸氧3-5升/分條件下,SaO2<93%;
(3)有明顯的胸悶和呼吸困難。
9.嚴重的呼吸困難和低氧血癥,吸氧5升/分條件下SaO2<90%或氧合指數<200mm Hg,經過無創正壓通氣治療后無改善,或不能耐受無創正壓通氣治療者,應該及時進行有創的正壓通氣治療。
10.危重病人的處理和治療:一旦出現休克或MODS,應及時作相應的處理。如果處理有困難或條件不足,應及時請有關專家會診。
五、廣東省非典型肺炎病例出院參考標準
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
1.停用退熱藥物或糖皮質激素,體溫正常7天以上;2.呼吸系統癥狀明顯改善;3.胸部影像學有明顯吸收。
六、醫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離工作指引
由于非典型肺炎有一定的傳染性,可通過近距離空氣飛沫、接觸病人分泌物傳播,醫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時,必須采取嚴格的隔離防護措施。結合前階段的防治經驗,特制定本指引。
1.基本要求
1.1全體醫護人員要提高認識,特別是急診、門診工作人員,要掌握非典型肺炎的臨床特征、診斷標準、治療原則和防護措施,及時發現病人,避免漏診、誤診。
1.2醫院應設相對獨立的發熱病人診室,診室應通風良好。
1.3堅持首診負責制,一旦發現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應立即收治到專門的留觀室,專門留觀室須與其他留觀室隔離。若非特殊情況,不應輕易轉院。
1.4醫院要重視消毒隔離工作,各部門要密切協作,確保消毒隔離措施落實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監測,保證消毒效果。
1.5綜合做好預防院內感染發生的各項措施,醫務人員要增強體質,避免過度勞累,提高抵抗疾病能力。
1.6其他普通病區要注意環境衛生、通風換氣,做好消毒、清潔工作。
2.非典型肺炎病區管理
2.1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須收治在專用病區,基本要求是:(1)通風良好,獨立設區,與其他病區相隔離;(2)專用病區內應分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無交叉;(3)醫護人員辦公室應通風良好,與病房分隔無交叉,并盡可能保持一定距離;(4)疑似病人與確診病人要收入不同的病房;(5)進入病區應戴12層棉紗口罩、帽子、鞋套,穿隔離衣;(6)病區出入口應有專人檢查出入人員是否符合要求。
2.2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嚴格隔離,嚴格管理,不得離開病區。
2.3嚴格探視制度。不設陪護,不得探視,如病人危重等情況,確需非探視不可,探視者必須戴12層棉紗口罩、帽子、鞋套、穿隔離衣,嚴格做好個人防護。
3.病區的消毒隔離
3.1空氣消毒
3.1 .1非典型肺炎病房的空氣消毒處理
病房有人的情況下:①強調病房的通風,特別強調自然風的通風對流,保持室內空氣與室外空氣的交換,自然通風不良則必須安裝足夠的通風設施(排氣扇)。②可用乳酸加熱熏蒸消毒,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按下表用量將乳酸溶于適量水中,加熱蒸發,使乳酸細霧散于空氣中。
附表:以凈高為3m計算,面積大小不同的房間所用乳酸量
面積(平方米)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乳酸用量(ml)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病房無人的情況下:
①用紫外線燈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時,每天2—3次。
②0.5%的過氧乙酸噴霧,用量為20—30ml/m3,作用30分鐘;或3%過氧化氫噴霧,用量為20—40ml/m3,作用60分鐘;或用活化后的二氧化氯,濃度為0.05%噴霧,用量為20ml/m3,作用30分鐘;或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霧,用量為20—30ml/m3,作用30分鐘;或用強氧化高電位酸化水原液噴霧,用量為20—30ml/m3,作用30分鐘。以上化學消毒劑用作空氣消毒均需在無人且相對密閉的環境中(消毒時關閉門窗),嚴格按照消毒藥物使用濃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時間操作,方能保證消毒效果。每天應消毒1次,消毒時騰空房間,密閉門窗進行噴霧,噴霧完畢,作用時間充分方能開門窗通風。
3.1 .2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ICU病房必須專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3.2地面和物體表面消毒病房、走廊、檢查室、X光室、B超室、檢驗室、治療室、醫護人員辦公室等場所地面要濕式拖掃,可用0.1%過氧乙酸拖地或0.2%—0.5%過氧乙酸噴灑或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拖地)。桌子、椅子、凳子、床頭柜、門把手、病歷夾等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病房門口、病區出入口可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的腳墊,不定時補充噴灑消毒液,保持腳墊濕潤。
3.3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的處理對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時消毒處理。每病床須設置加蓋容器,裝有足量1500mg/L—25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排泄物、分泌物的隨時消毒,作用時間30—60分鐘。
3.4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
3.4.1病人使用的被服、口罩要定時消毒,可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病人的生活垃圾要用雙層垃圾袋盛裝及時有效處理,避免污染的發生。便器、浴盆的消毒可用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
3.4 .2呼吸治療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滅菌或高水平消毒。建議盡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復使用的各種管道應在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再清洗,然后進行滅菌消毒處理。
3.4 .3體溫計使用后可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聽診器、血壓計等物品,每次使用后應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3.4 .4運載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消毒。救護車運載非典型肺炎病人時應開窗通風,病人離車后,應立即對車內空間及擔架、推車等物品用0.5%過氧乙酸噴灑消毒,作用30分鐘。
3.5使用后的隔離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時處理,存放容器必須加蓋,避免可能的污染。
3.6污水處理。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醫院現階段可以適當增加藥物投放,使總余氯量在≥6.5mg/L.3.7終末消毒。病人出院、轉院、死亡后,病房必須進行終末消毒。
4.醫護人員個人防護
4.1醫護人員進入病區必須戴12層棉紗口罩,4小時應更換;進入病房均需穿隔離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
4.2醫護人員在每次接觸病人后應立即進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鐘,洗手應采用非接觸式的洗手裝置。
4.3進行近距離操作時,除做好上述防護外,應戴防護眼鏡。
4.4醫護人員在進入、離開病區時,要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護。
(資料來源:廣東省衛生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