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9日電 臺行政主管部門今日公布最新的統(tǒng)計通報指出,由于景氣不佳、民眾縮減消費支出,今年臺灣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為新臺幣8426元,比去年下降0.1%,是歷年來首次下降;北、高兩市最低生活費用增幅也顯著趨緩。影響所及,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降低到兩年前以下的水準。
據(jù)“中央社”報道,資料顯示,今年臺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是13313元,比上年增加0.2%,高雄市為9712元,比上年增加1.6%,全臺則降低至8426元,比上年下降0.1%。
另外,由于上年物價幾乎沒有上漲,如果加上物價變動因素,今年只有連江縣家庭生活補助費微幅增加,臺北市、高雄市等補助都退回1999年下半年以及2000年以下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