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三日電題:上市公司治理醞釀新突破
中新社記者 魏希
春天就要來了,中國上市公司治理在經歷備受爭議的寒冬后正醞釀新的突破。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汪建熙稱中國今年將出臺七大措施,似可看出中國證券當局推動上市公司治理的決心。
這七條措施包括: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解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所有者缺位”的問題;進一步規范股東行為,解決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提名、選聘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繼續強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誠信責任,推出有關誠信評價制度和誠信記錄;繼續發展機構投資者,包括施行QFII(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引入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促進中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推動投資者關系管理,把投資者關系管理作為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進和建立;規范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歷經數年,期間,獨立董事越來越多、信息披露空白點越來越少、股東意識越來越強、大股東“一言堂”局面逐漸弱化,上市公司治理水準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迅猛發展已取得飛躍。
但問題仍然不少。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部副主任童道馳近日指出,中國上市公司中百分之七十五為國有控股,大股東“所有者缺位”,小股東又處于缺乏保護的弱勢地位,其間真空層正是上市公司治理癥結所在。
“所有者缺位”還實際上導致了經理層內部控制。由于缺乏有效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經理層為自己利益控制資產的現象難以杜絕,企業投資和經營具有隨意性,造成投資決策失誤的案例不勝枚舉。
國有控股公司也在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數字顯示,現有六百多家上市公司中多存在大股東占用問題,占用資金達八、九百個億。“所有者缺位”導致沒有人關心股權,股權被托管、質押貸款、被銀行凍結等等使上市公司被進一步掏空。
業內人士認為,即將出臺的七大政策無疑是對癥良方,不僅所有者缺位、大股東占用資金等主要問題的解決方案一一在列,獨立董事和誠信評價體制將得到完善,投資者關系管理和建立激勵約束機制也提上臺面。
但治標更應治本。建立一個統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被認為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體制分三層次:第一層為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第二層為國有獨資行業性投資公司,第三層則是由第二層次所參股或控股的事業類公司。在這一體制下,上市公司股權交由國家投資控股統一形式,集團公司從原來大股東的角色上替換下來,成為行業控股下上市公司的兄弟公司。
可以預期的是,無論是即將出臺的七大政策,或是醞釀中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體制改革,都將成為中國上市公司的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