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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鷹
生我的人很嚴厲,我從小到大都怕她。那時,覺得母親神了,她總能對我所犯的錯誤明察秋毫,并毫不寬宥地處罰。當時,我最大的理想,就是離開這個家,越遠越好。
在我16歲的時候,這個機會來了,我毅然決然地下鄉插隊。鄉村艱苦的勞動和生活,很快消磨了我的熱情,我寫信給父親表達了自己的意思。父親來信說:“你媽讓我告訴你,以后你一年的口糧要靠自己掙,我們只能給你一點零用錢。”我只覺得“嗡”的一聲,眼淚奪眶而出,這不是明擺著不要我回家嗎?多么狠心的母親!
知青點的同學都回家了,我獨自留在茅屋里,冷灶孤燈,好不凄涼。我發狠地想,我永遠不會回去,再也不要見到母親。
第一年,16歲的我就掙了300個工分,扣除一年的口糧,還有盈余。我接受再教育的態度,干得像模像樣的農活,不僅給了我很多榮譽和上調的機會,還使我養成了好學上進、不怕吃苦的習慣。
后來,父親告訴我,母親牽掛我,常常睡不著覺,當父親表示要寫信叫我回家時,母親說,現在不狠狠心,就怕以后害她啊!
等我當了母親,我理解了母親的苦心。有多少愛,就有多少“狠心”;有多深的愛,就有多大的“舍得”。
我也學著母親對兒子“狠心”:控制他的零用錢,給他穿表兄弟穿舊的衣服,嚴厲地對他進行各方面的教育。兒子一天天長大,可我發現我們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起先,他還能陽奉陰違,或者“沉默是金”,后來,他放學回家就關進自己的小天地,把門鎖上。有一天,在我諄諄教導他時,他竟然情緒失控地哭喊道:“哪個媽都比你好,如果媽也能選擇,我一定不選擇你!”猶如當頭一悶棍,把我徹底打暈了。
兒子的反感讓我震驚也讓我反思:生我的人,為了造就她心目中的好人,橫下心來讓我吃苦,雖然她的目標實現了,可我失去了人生最美好的童年和青少年。后來,我雖明白母親的苦心,但在感情上,卻與母親親近不起來,人家母女間親昵的舉動,我們都不曾有過,這是我一輩子的遺憾。直到現在,想起母親對我的種種處罰,母親不疼我給我造成的自卑,我還會流淚,不知母親地下有知,是否后悔?
我生的人如今戀愛成家了,雖然,我把他培養成沒有壞習慣的好男人,可他有話還是不愿對我說,有事自己獨立扛,他的情感不細膩,不浪漫,我真怕他以后也會這樣嚴厲冷漠地對待他生的人。
生我的人給了我生的權利,如果再給我愛的呵護,那么,我的人生可能改寫;我生的人給了我存在的希望,如果我再給他正確的母愛,那我們兩代甚至更多代人的日子應該更幸福美好!
都說世上只有“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最可靠、最信任、最親近,但是,如果處理不當或者過猶不及,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如何善待和孝順生我的人,呵護和教育我生的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是人生的大學問啊!
(摘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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