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和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通過識別并經中央政府確認,中國共有民族56個,即漢、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和基諾族。其中,漢族人口占絕大多數,其他55個民族人口相對較少,習慣上稱為“少數民族”。
60年來,中國的少數民族人口持續增加,占全國人口比重呈上升之勢。根據已經進行的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少數民族人口1953年為3532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06%;1964年為4002萬人,占5.76%;1982年為6730萬人,占6.68%;1990年為9120萬人,占8.04%;2000年為10643萬人,占8.41%。各少數民族人口數量相差較大,如壯族有1700萬人,而赫哲族只有4000多人。
中國各民族的人口分布呈現大散居、小聚居、交錯雜居的特點。漢族地區有少數民族聚居,民族地區也有漢族居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許多少數民族既有一塊或幾塊聚居區,又散居全國各地。西南和西北是少數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兩個區域。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居住著全國近70%的少數民族人口,邊疆9個省、自治區居住著全國近60%的少數民族人口。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少數民族人口分布范圍進一步擴大,目前全國散居地區少數民族人口已超過3000萬。
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區大都地廣人稀,資源富集。民族地區的草原面積,森林和水力資源蘊藏量,以及天然氣等基礎儲量,均超過或接近全國的一半。全國2.2萬多公里陸地邊界線中的1.9萬公里在民族地區。全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中民族地區占到85%以上,是國家的重要生態屏障。
中國各民族的起源和發展有著本土性、多元性、多樣性的特點。距今四五千年前,中華大地上就形成了華夏、東夷、南蠻、西戎、北狄五大民族集團。各民族在發展中互相吸收,經過不斷的遷徙、雜居、通婚和交流,逐步融合為一體,又不斷產生新的民族。其結果是有存有亡,有的民族延續至今,有的卻由于融合、戰爭以及生態環境惡化和改換名稱等原因而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包括顯赫一時的匈奴、月氏、鮮卑、柔然、吐谷渾、突厥、黨項、契丹和塞種人等。
中國各民族形成和發展的情況雖然各不相同,但總的方向是發展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匯聚成為統一穩固的中華民族。今天中國的疆域和版圖,是中華大家庭中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共同開發形成的。漢族的祖先最先開發了黃河流域和中原地區,藏、羌族最先開發了青藏高原,彝、白等民族最先開發了西南地區,滿、錫伯、鄂溫克、鄂倫春等民族的祖先最先開發了東北地區,匈奴、突厥、蒙古等民族先后開發了蒙古草原,黎族最先開發了海南島,臺灣少數民族的先民最先開發了臺灣島……
早在先秦時期,中國先民的“天下”觀念和“大一統”理念便已形成。公元前221年,秦朝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統一,在全國設郡縣加以統治,今天廣西、云南等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區域都納入秦朝管轄之下。漢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進一步發展了統一的局面,在今新疆地區設置西域都護府,管轄包括新疆地區在內的廣大地區,并增設17郡統轄四周各民族,形成了包括今天新疆各族人民先民在內的疆域寬廣的國家。秦漢開創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基本格局。
漢朝以后的歷代中央政權發展和鞏固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格局。唐朝(618—907年)設安西和北庭兩大都護府,管轄包括今天新疆在內的西域地區,設道、府、州或羈縻府、州,管轄中南和西南各少數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元朝(1206—1368年),在南方部分少數民族聚居的府、州設土官(以少數民族首領充任并世襲的地方行政長官),在中央設宣政院統轄西藏事務,在西藏分設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西藏從此處于中央政府有效行政管理之下,并設澎湖巡檢司管理澎湖列島和臺灣。元朝的民族成分包括現今中國絕大多數民族。滿族建立的清朝(1644—1911年),在西域設伊犁將軍并建新疆行省,在西藏設駐藏大臣,確立由中央政府冊封達賴、班禪兩大活佛的歷史定制,在西南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廢除土司制度、選派官員統一管理的“改土歸流”(少數民族地方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政治改革,最終確定了今天中國的版圖。
中國歷史上雖然出現過短暫的割據局面和局部分裂,但國家統一始終是主流和方向。無論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都以自己建立的中央政權為中華正統,都把實現多民族國家的統一作為最高政治目標。廣袤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開拓的,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是各民族共同發展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是各民族共同締造的。
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長期延續,極大地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交流,增進了各民族對中央政權的向心力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感,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生命力和創造力,促進形成了中華文明的統一性和多樣性。歷史上,占中國人口多數的漢族主要生活聚居在黃河、長江中下游的中原地區。這里氣候溫和、土地平坦且肥沃,宜于農耕。而少數民族,大多分布于周邊地區,這些地區多草原、沙漠、森林、高原、高山、丘陵、湖泊等,宜于牧業、狩獵、漁業。周邊少數民族與中原地區通過“茶馬互市”、“絹馬互市”等,既滿足了中原農業、交通和軍事對馬匹的需求,也滿足了少數民族的日常生活所需,促進了經濟互補和共同發展。少數民族建立的遼、金、西夏、大理等政權,在制度建立、疆土治理方面,明顯吸收了漢族中原政權的統治經驗,融入了中原文化的很多元素。塞北、西域優美的曲調和樂器不斷傳入中原,對中原音樂的豐富和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隨著各民族之間交往和融合程度的加深,交錯雜居、共生互補的格局逐步形成,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關系日趨穩固。
1840年鴉片戰爭之后的100多年間,中國屢遭西方列強的侵略、欺凌,亡國滅種的危機把中國各民族的命運更加緊密地聯結在一起。在國家面臨被列強瓜分、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各族人民奮起反抗、共赴國難。19世紀,新疆各族人民支持清朝軍隊消滅了中亞浩罕國阿古柏的入侵勢力,挫敗了英、俄侵略者企圖分裂中國的陰謀。西藏軍民在1888年的隆吐山戰役和1904年的江孜戰役中,重創英國侵略者。自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在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抗日戰爭中,中國各族人民同仇敵愾、浴血奮戰,其中的回民支隊、內蒙古大青山抗日游擊隊等許多以少數民族為主的抗日力量,為抗戰勝利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各族人民在反抗外來侵略的同時,針對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在外部勢力扶持下策劃、制造的“西藏獨立”、“東突厥斯坦”、偽“滿洲國”等分裂行徑,進行了堅決的斗爭,捍衛了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
在近代反侵略、反分裂的偉大斗爭中,各民族在歷史上形成的不可分離的關系變得更加牢固,各民族福禍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的特征更加凸顯,各族人民作為中國歷史主人的責任感得到了進一步激發和增強,中國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更趨成熟。今天,中華民族已經成為各民族普遍認同的統稱和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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