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設跨越:從無到有、從分散到形成體系,構筑依法治國的堅強法律基石
包鄭照,浙江蒼南縣一位普通農民,卻成為中國法治史上的一個標志性人物――1987年,他因不服縣有關部門強行拆除其房屋的處罰,一紙訴狀將縣政府告上法庭,被稱為“民告官第一人”。
22年后的今天,這樣的事情已很難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
“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變化的背后,是一個大國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前進的腳步。
“新中國建立初期,國家廢除了國民黨時期的六法全書,為建立新中國的法律體系及其立法、執法、司法制度,廓清了障礙,奠定了基礎。”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說。
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誕生,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頒布……從新中國建立之初到“文革”前的17年,國家制定的法律、法令和法規多達1500多件。社會主義法制由此奠基。
1979年,無疑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另一個重要節點。這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刑事訴訟法、選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7部法律。新時期法制建設揭開了新的篇章。
一部部事關國家權力、公民權利、經濟民生的法律不斷出臺。現行的1982年憲法又與時俱進,進行了四次修改……從無到有、從粗到細、從分散到形成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如今,我國生效的法律已達230多部,現存有效的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
這是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和人權的保障,這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石。
60年的艱辛探索,幾千年封建專制的古老中國,實現了“從人治到法制”、“從法制到法治”的重大跨越。
“依法治國在改變中國社會的同時,也改變著人們的觀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權、平等、公平、公正等理念正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融入人們的生活方式。”李林說。
9月的一個午夜,北京天安門廣場。這里正在為新中國成立60周年進行著彩排,迎風飄揚的五星紅旗下,一列列朝氣蓬勃的群眾組成方陣從天安門城樓前走過。
這座修筑于500多年前的雄偉城門,見證了中華民族命運的波瀾與坎坷。在1900年它見證了西方列強的野蠻,在1919年它見證了中華民族的覺醒,在1949年它見證了一個嶄新共和國的成立……今天,她正在見證這個偉大民族跨越新時代的步伐。(記者趙承、陳二厚、張旭東、安蓓、周英峰、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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