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中國民政部網站消息,5月31日,民政部負責人就盡快恢復災區的生活秩序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有關提問。
記者:當前,恢復災區的生活秩序最緊迫需要做好的事情是什么?
答:當前,最緊迫需要做好的有三件事:一是要解決好受災群眾的臨時住處,二是要解決好受災群眾的吃飯問題,三是要妥善安置好“三孤”人員。
記者:做好這三件事,民政部確定的工作原則是什么?
答:工作原則是,堅持“政府主導、自救互助、輔之以社會幫扶”,盡快把受災群眾安穩下來,盡快恢復災區的生活秩序。
記者:解決好受災群眾的住處問題需要一個時間過程,如何做好分步實施?
答:解決好受災群眾的住處,是恢復災區生活秩序的前提。要根據受災地區的不同情況,做好分步實施。一是解決臨時住處,要采取政府提供、社會資助帳篷、篷布,受災群眾自己搭建的辦法,繼續抓緊救災帳篷和篷布的生產、調運和有序發放,同時發動群眾,自己動手,互幫互助,盡快搭建臨時住處。二是解決過渡住所,要采取政府提供和社會支援等措施提供活動板房,積極鼓勵受災群眾自建簡易過渡房。三是解決長期住房,要在災后重建中統籌解決。
記者:各地受災的輕重不同,受災群眾的具體受災情況也會有差異,在解決住處問題上,如何分類進行解決?
答:要按照受災群眾不同特點,分類解決:一是對就地安置的災民,政府要提供的帳篷、篷布、板房,同時積極鼓勵受災群眾自搭、自建臨時住處;二是對易地安置的受災群眾,主要依靠政府和社會提供的帳篷、板房解決住處;三是對流入外地的,待條件具備時,有序組織他們返回原住地。
記者:按照“政府主導、自救互助、輔之以社會幫扶”的原則,在災區生活秩序的恢復過程中,如何調動和發揮災區群眾的主觀能動作用?
答:這次地震發生后,政府在救助中發揮了主導的作用,社會各界給予了極大的支持,災區群眾奮力自救。在生活秩序的恢復過程中要繼續依靠政府、社會、集體的力量,同時也要充分發揮災區群眾的主觀能動性,要特別重視充分發動群眾、宣傳群眾、依靠群眾,在政府和社會的支持下,自力更生,自救互助,通過制定鼓勵政策,廣泛動員群眾利用現有材料和自己的力量自建臨時性和過渡性住房,充分利用現有安全的公共設施,通過投親靠友等多種渠道,使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
記者:在解決受災群眾的吃飯問題上,除了已經出臺的受災群眾每人每天一斤口糧、十元錢的政策外,民政部還有哪些新的考慮?
答: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吃飯等問題。一是要認真落實國家已經明確的受災群眾每人每天一斤口糧、十元錢的政策。對救助對象,要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要積極創造條件,使受災群眾由集體供餐轉變為以家庭為單元和貨幣化補助。二是要認真做好特殊困難人群的救濟工作。對遇難人員家庭和因災導致傷殘的家庭,要區別不同情況給予特殊照顧。三是要研究災后把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并開展醫療救助,保障受災群眾長期穩定的基本生活。
記者:這次地震造成許多人成為孤兒、孤老、孤殘人員,對他們的安置,民政部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地震造成的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是受災群眾中最困難的群體,要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就近為主、異地為輔”的原則,對他們予以妥善安置,給與特別關愛。要組織力量,抓緊確定孤兒、孤老、孤殘的身份,及時把他們從受災群眾中分離出來妥善安置,并開展心理撫慰和心理疏導工作。要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通過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類家庭養育、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社會助養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孤兒的生活。采取過渡安置和長期安置相結合的措施,通過機構照料、居家照料、親屬照料、社區照料等多種途徑,保障孤老、孤殘人員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災后重建中,要統籌規劃福利設施建設,合理設計福利機構模式、種類和布局。
記者: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國家,當前民政部門抗震救災的任務已經十分繁重,對其他可能發生的災害救助,如何做到統籌兼顧?
答:全國民政系統的干部職工在竭盡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的同時,要把這次地震重災區與其他受這次地震影響的災區的救災和災民生活安排統籌兼顧,把當前抗震救災與其它自然災害救助合理安排。目前我國大部分江河流域已進入汛期,各類自然災害時有發生,要在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及時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救助工作。要在保證地震災區帳篷急需的同時,著手考慮救災帳篷的后備存儲。各級民政部門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認真落實抗震救災總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同時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相關工作,為奪取抗震救災工作的全面勝利做出應有的貢獻。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