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電(記者 張希敏)今天,民政部官員就汶川地震造成的孤兒、孤老、孤殘人員如何安置問題回答記者說,要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通過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居家照料、親屬照料等多種渠道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
民政部官員說,地震造成的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是受災群眾中最困難的群體,要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就近為主、異地為輔”的原則,對他們予以妥善安置,給與特別關愛。要組織力量,抓緊確定孤兒、孤老、孤殘的身份,及時把他們從受災群眾中分離出來妥善安置,并開展心理撫慰和心理疏導工作。
他說,要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通過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類家庭養育、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社會助養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孤兒的生活。采取過渡安置和長期安置相結合的措施,通過機構照料、居家照料、親屬照料、社區照料等多種途徑,保障孤老、孤殘人員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災后重建中,要統籌規劃福利設施建設,合理設計福利機構模式、種類和布局。
此外,在回答解決受災群眾的吃飯問題上,民政部還有什么新的舉措時,該官員說,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吃飯等問題。
他說,一是要認真落實國家已經明確的受災群眾每人每天一斤口糧、十元錢的政策。對救助對象,要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要積極創造條件,使受災群眾由集體供餐轉變為以家庭為單元和貨幣化補助。二是要認真做好特殊困難人群的救濟工作。對遇難人員家庭和因災導致傷殘的家庭,要區別不同情況給予特殊照顧。三是要研究災后把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并開展醫療救助,保障受災群眾長期穩定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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