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4日電 2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意見》要求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完善行政運行機制。
《意見》指出,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緊緊圍繞職能轉變和理順職責關系,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規范機構設置,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完善行政運行機制。
為此,《意見》提出五點要求:
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的職能,做好發展規劃和計劃、財稅政策、貨幣政策的統籌協調,形成科學權威高效的宏觀調控體系。整合完善行業管理體制,注重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制定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行業規劃、國家標準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能源資源和環境管理體制,促進可持續發展。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執法監管力量,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問題。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建設,健全管理體制,強化服務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進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根據各層級政府的職責重點,合理調整地方政府機構設置。在中央確定的限額內,需要統一設置的機構應當上下對口,其他機構因地制宜設置。調整和完善垂直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和明確權責關系。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強基層政權建設。
精簡和規范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不再保留的,任務交由職能部門承擔。今后要嚴格控制議事協調機構設置,涉及跨部門的事項,由主辦部門牽頭協調。確需設立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一般不設實體性辦事機構。
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對現有事業單位分三類進行改革。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強化公益屬性,整合資源,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政府監管。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關財政政策。
認真執行政府組織法律法規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嚴格控制編制,嚴禁超編進人,對違反規定的限期予以糾正。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加強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快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的法制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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