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企業率先試水 借助行政力量推行
對于今天與媒體見面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潘岳作了充分解讀。他說,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企業就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由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的制度,可以大大化解風險。
據他介紹,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國家環?偩峙c保監會將選擇三類企業進行試點,這三類企業包括環境危害大、最易發生污染事故和損失容易確定的行業、企業和地區,尤其是以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等,重點考慮近年來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行業,其他類型的企業和行業也可自愿試行。
國家環?偩址ㄒ幩经h境政策處處長原慶丹透露,列入首批試點的省份和地區可能有浙江、寧波、河南、重慶、蘇州等。
而在具體分工上,環保部門、保監部門和保險機構三方面各司其職。其中,環保部門提出企業投保目錄以及損害賠償標準;保險公司開發環境責任險產品,合理確定責任范圍,分類厘定費率;保險監管部門制定行業規范,進行市場監管。
此外,環保部門與保險監管部門將建立環境事故勘查與責任認定機制、規范的理賠程序和信息公開制度。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相關保險公司、環保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公開污染事故的有關信息。在條件完善時,要探索第三方進行責任認定的機制。
鑒于目前不能推出強制險,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透露,他們將借助行政力量來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比如,環保部門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在“三同時”建設項目驗收時,會對環境風險比較大的企業提出上保險的建議。
“如果企業參加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一旦事故發生,由保險公司及時給被害者提供賠償,企業避免了破產,政府又減輕了財政負擔,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迸嗽辣硎,但這并不意味企業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去污染。因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收費與企業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業發生污染事故的風險極大,那么高昂的保費將使企業負擔沉重。
據潘岳介紹,環保部門將會同保監會在“十一五”期間,初步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在重點行業和區域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示范工作,初步建立重點行業基于環境風險程度投保企業或設施目錄以及污染損害賠償標準。到2015年,基本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基本健全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認定、事故處理、資金賠付等各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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