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案多人少,法官編制不足問題由來已久。廣東法官的人均結案率比全國高70%,廣東法官的缺口高達四五成!”在昨天的分組審議上,廣東省高院院長呂伯濤透露,今年廣東法官編制有希望增加。
高文憑未必能辦好案
省高院院長呂伯濤表示,法官系統編制由中央統管,省市都很難解決。廣東省為解決法官編制過少問題做了很多努力,還邀請中央編制辦的人專門來做調研,中編辦已經了解實際情況,并研究解決辦法。
呂伯濤還談及法官斷層的問題。他說,現在法官、檢察官的門檻比以前高,要求必須大學本科以上的,并通過司法考試才能當法官、檢察官。但山區兩翼的工資本來就低,大學生寧可“漂”著,也不愿意去山區,所以導致山區司法系統招人更難。他表示,過去基層有很多法官雖然文憑不高,但為人公正,也自學了很多法律知識,了解當地的風俗民清,不見得案子就處理得不好。反而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到了基層未必能辦好案。“我不是說提高門檻沒有必要,關鍵是要考慮到實際情況,是不是從最高院到基層法庭都用一個標準,這是值得研究的。”呂伯濤說。
要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山區法官、檢察官斷層問題,葉媚英代表建議,一是“留”;二是“進”。通過增加補貼,及改變一刀切的退線年齡,留住人才。同時,全省統一面向社會招錄的力度加大,將流失在社會上的人才吸收到基層法院、檢察院,鼓勵支援貧困山區的大學生到一線工作,設置晉升、獎勵機制。另外,基層法官、檢察官的準入門檻適當降低。
做行政工作案子就辦少了
有記者問到,很多人認為法官40歲時才步入黃金時期,國外有的法官甚至80歲了還在辦案,中國法官的退休年齡是否應延長?呂伯濤回答說:“我不主張簡單地跟外國比,中國是要探索有中國特色的法制,盡管要學習人類文明,但是不能簡單地照搬西方。法官的問題首先設計已經實施的《法官法》,這個法的實施提高了法官的準入門檻:要求法官必須本科畢業,要求通過司法考試,這是一件好事。但是,法官審案不僅僅有法律知識就夠了,還需要有豐富的社會經驗,需要優秀品德。但《法官法》在品德要求方面是有欠缺的。”
“我當院長有個難處,就是一個法官審案很好,群眾滿意度很高,那我就得提拔他,這樣他的待遇才可能上去(不提拔待遇肯定上不去)。但是,一提拔他的行政工作就多了,辦案就少了,這真是個兩難的問題啊。”呂伯濤坦言。 (記者 陳紅艷 文安 吳璇 張英姿 陳琦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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