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電 (記者 趙勝玉)全國政協委員關牧村提案建議,用法律手段建立公眾參與環保機制。
作為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理事的關牧村,在其歌唱事業中,一直熱心關注中國的環保事業。她在提案中說,盡管中國保護事業二00六年取得很大成績,但中國的環境形勢不容樂觀。
據悉,民眾環境投訴增加了三成。環境資源問題已經對建設“和諧社會”構成了嚴重挑戰,成為影響經濟、制約社會、涉及政治的大問題。她認為,這一現實凸顯了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她認為,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發展程度,直接體現著國家環境意識、生態文明的發展程度以及社會的和諧程度。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需要有良好的社會、經濟、組織、渠道等條件,而這些條件只靠在環境保護專門法規中加入有關條款是不夠的,需要在國家的整個法律體系中統籌規劃,以憲法為主導,各項法規之間互為依托、互為補充,真正建立公眾參與民主決策,參與國家管理的有效機制,激勵和引導公眾正確參與,賦予并明確公民和民間團體合法參與環境保護的地位。
為建立和完善我國公眾參與環保法律機制,關牧村委員建議:
一、依據中國憲法在各項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公民享有環境權。
二、運用法律手段鼓勵環境保護的公眾公益活動。用法律的方式明確公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權利與義務,包括明確公民可以什么方式、渠道參與環境保護;明確參與的方向和界限;在參與過程中的行為規范等等。
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設立國家“環保公益日”。
三、建立完善的環境訴訟的法律機制。
據此,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對各相關法律法規制訂、修改、完善過程中能夠把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安排。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理事濮存昕、馮小寧、于魁智、陳建功、王馥荔、楊瀾等也在關牧村的提案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