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5日電 據國家環保總局消息,從末端治理向源頭和全過程控制轉變,從濃度控制向總量和濃度控制相結合轉變,從點源治理向流域和區域綜合治理轉變,從簡單的企業治理向調整產業結構、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轉變。“十五”以來,中國工業污染防治戰略的一個個變化折射出環保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地位與作用的重大調整。
消息稱,2002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出臺,規劃環評浮出水面,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決策有了法律制度保障。嚴格的環評制度抑制了部分行業盲目擴張的趨勢,環境影響評價的宏觀經濟管理“調節器”、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控制閘”、預警宏觀經濟發展趨勢“晴雨表”的作用日益彰顯。
消息指出,“環保風暴”風力愈疾,指向愈明。2005年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公開叫停30個違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達1179.4億元,掀起首輪“環保風暴”。2005年~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分3批查處22個違反“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總投資超過600億元。2007年1月,國家環保總局通報82個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違規建設項目,總投資達1123億元,并首次啟動了“區域限批”措施,對4個行政區域、4個電力集團的建設項目實行停批、限批。
充分運用環評武器,遏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產業的發展勢頭,參與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環評“殺手锏”成為保障科學發展的“利劍”。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經過嚴格審查,對受理的163件環評報告書(表)做出不予批準或緩批的決定,是2005年45件的3.6倍,投資額達7746億元。
2003年~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等7部門持續開展了覆蓋全國、聲勢浩大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檢查企業208萬家(次),依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0.3萬家(次),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1.9萬多家,1000多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消息說,專項行動的逐步深入,切實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推動了基層政府科學發展觀的落實和正確政績觀的樹立,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環境污染得到初步遏制。
為了推動環保責任制的落實,國家環保總局和監察部2006年2月發布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強化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和相關企業的環境責任。同年11月,兩部委首次將弄虛作假欺騙國家督察組的地方政府官員列入掛牌督辦案件,使環境責任追究到部門、到個人,極大地震懾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者。
針對現階段環境執法遭遇的困難,“十五”以來,“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察體制開始進入實施階段,2006年,華東、華南、西北、西南和東北五大督查中心設立,貫徹環境保護國家意志的“鏈條”得以加固。